❶ 符合自置辦公設備申領補貼的電腦必須是筆記本電腦,不能是台式電腦。對嗎
員工自帶筆記本電腦辦公補貼管理辦法為了規范公司電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並充分利用各方資源使員工個人筆記本電腦得到充分使用,合理發放員工的個人筆記本電腦補貼,經公司批准,特製定本規定。一、適用范圍本管理制度適用於總公司、子公司因工作需要使用筆記本電腦辦公的全體員工。1、補貼適用情況說明:1.1公司未提供電腦作為員工辦公之用,員工將個人筆記本電腦用作辦公電腦,可享受筆記本電腦補貼;1.2公司為員工購買配置了辦公電腦,後將其辦公電腦調配給其他人員使用,員工改用個人的筆記本電腦辦公;1.3因工作需要使用筆記本,以便於工作攜帶。2、補貼不適用情況說明:2.1公司存有適用的閑置辦公電腦,員工必須優先選擇使用公司提供的辦公電腦,若選擇使用個人筆記本電腦辦公將不享受電腦補貼;2.2員工享受筆記本電腦補貼期限內,若改用公司提供的辦公電腦,補貼自改用之日起停止發放。2.3財務部不允許使用筆記本,如有需要,需總經理批准。2.4其他部門由部門負責人審核,是否可以申請筆記本補貼。二、筆記本電腦配置要求分公司員工個人自購/自帶筆記本電腦須符合日常辦公應用需要,達到相關配置要求,即:CPU:1.8G以上;內存1G以上;硬碟200G以上。三、申請補貼流程及要求:1、審批流程:申請人申請(附件一:員工自購/自帶筆記本電腦補貼申請表)——部門負責人審批——總經辦審批(與網管共同審核電腦配置)——總經理審批——員工簽訂《員工自帶筆記本電腦公用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