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筆記本電腦使用管理制度
(1)公司的計算機與網路由信息管理員維護、其他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更改計算機的各項設置;
(7)任何人不能利用各種手段,破解,攻擊公司計算機網路系統和各種服務平台。
② 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一、計算機及網路安全保密管理規定
1. 總則
- 規范計算機及信息系統使用和管理,確保網路安全和信息保密。
- 適用於全體工作人員及接入電子政務外網的計算機及輔助設備、網路和信息系統。
- 辦公室負責安全保密規定及措施的制定、檢查和落實。
- 實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
2. 安全保密
- 辦公室負責文件和信息的定密工作,以及保密信息的計算機使用和管理。
- 涉密計算機必須貼有明顯標記,由專人管理和操作。
- 筆記本電腦嚴禁編輯、存儲保密信息,視作保密計算機管理。
- 保密信息計算機必須設置開機口令,不得接入國際互聯網。
- 軟體安裝、硬體維護、更新必須由專人負責。
- 備份保密信息的存儲介質必須由專人保管,並進行加密處理。
- 網上發布的信息需參照信息發布制度執行。
3. 設備管理
- 辦公室負責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采購和售後服務。
- 計算機設備安裝調試結束後,隨機工具軟體由各處室保管。
- 計算機硬體、軟體及外部設備的安裝和設置由辦公室統一調配資源。
- 計算機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辦公室。
4. 病毒防治
- 各處室計算機必須安裝防病毒軟體,並定期進行病毒檢查、殺毒和升級。
- 外來電子信息存儲介質及對外交換後的存儲介質使用前須經過病毒檢查。
- 發現病毒時,應立即報告辦公室,進行病毒查殺處理。
二、筆記本電腦保密管理規定
1. 公用筆記本電腦應落實專機專用,專櫃存放,專人管理。
2. 筆記本電腦應在辦公場所使用,如需帶出辦公室,應報領導批准。
3. 攜帶筆記本電腦出差、開會時,應妥善保管,防止丟失、被盜。
4. 存儲涉密信息的筆記本電腦應按照涉密信息的最高密級進行保密管理。
5.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三、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保密管理規定
1. 涉密計算機系統維護檢修時,應採取安全保密措施。
2. 涉密處室應記錄設備故障現象、原因、擴充情況。
3. 外送修理的涉密設備必須經批准,並不可恢復性刪除涉密信息。
4. 計算機軟體安裝和設備維護維修工作由專人負責。
5. 涉密計算機報廢由保密領導小組負責定點銷毀。
四、信息發布制度
1. 建立規范的信息採集、審核、發布、維護機制。
2. 門戶網站發布的信息均為非密級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網發布。
3. 門戶網站發布信息為主,重點發布相關政策法規、工作動態等。
4. 各處室和各級人口計生委應主動提供信息,利用門戶網站進行對外宣傳。
5. 信息發布需履行嚴格的審批程序,未經審核的信息不得上網發布。
6. 信息審核內容包括涉密問題、發布適宜性、統計數據准確性。
7. 信息更新和發布工作由辦公室負責,信息資料審核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
8. 信息審核不嚴,造成損失、泄密的,按國家保密法律法規處理。
五、上網信息保密制度
1. 上網信息包括文本、數據、圖片、圖像、動畫、聲音等。
2. 上網信息保密管理堅持「誰上網發布誰負責」的原則。
3. 上網信息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的內容。
4. 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與國際互聯網或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相聯接。
5. 工作人員發現泄露國家秘密的信息,應及時上報辦公室,並保留原始記錄。
6. 辦公室應加強對網上信息的保密監督檢查,網路管理員負責上網信息的監視、保存、清除和備份工作。
7. 涉密存儲介質保密管理,包括登記表填寫、存儲介質管理、復制、歸檔、維修、銷毀等。
六、復印機、多功能一體機保密管理制度
1. 復印機、多功能一體機保密管理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2. 復印文件、資料必須徵得復印機管理人員同意,並嚴格控制復印份數。
3. 絕密件、機密件不允許復印,秘密件一般情況不允許復印。
4. 嚴格禁止復印的文件、資料包括絕密、機密文件、電報等。
5. 一體機日常管理參照復印機進行。
6. 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將視情節予以處理,嚴重或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將依法處理。
七、市委群工局計算機安全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1. 全體幹部職工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2. 綜合科統一管理計算機資源,各涉密科建立設備台帳檔案。
3. 計算機資源原則上只能用於本單位正常工作,禁止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4. 承擔涉密事項處理的計算機應專機專用,專人管理。
5. 禁止使用涉密計算機上國際互聯網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統。
6. 對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安裝物理隔離卡,未安裝的涉密計算機嚴禁連接國際互聯網。
7. 涉密計算機系統的軟體配置情況及本身有涉密內容的各種應用軟體,不得進行外借和拷貝。
8. 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u盤不得在涉密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9. 涉密信息輸出需經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審批,由專人進行操作,並登記、備案。
10. 涉密信息除制定完善的備份制度外,必須採取有效的防盜、防火措施,保證備份的安全保密,並做好異地保存。
八、計算機保密與安全管理規定
1. 加強局機關計算機保密及安全管理,保守國家秘密,保障計算機系統的正常使用。
2. 辦公室統一建立計算機檔案,每台計算機由專人管理。
3. 使用者必須按照正確的操作程序使用計算機,確保計算機在無病毒狀態下工作。
4. 計算機主要用於業務數據處理及信息傳輸,嚴禁上班時間用計算機玩游戲及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體。
5. 使用計算機上國際互聯網時,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進入色情網站、反動網站等。
6. 計算機的購置和維護由行政辦公室統一負責,使用者發現計算機異常時,應及時與辦公室管理人員聯系。
7. 使用者要愛護計算機和網路設備,不得隨意拆裝上網計算機的網卡和網線等網路設備。
8. 計算機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和室機關的有關保密規定。
9. 計算機信息系統嚴禁傳輸絕密級涉密信息,對機密級、秘密級涉密信息應加密後在有關保密網路傳輸。
10. 計算機使用者負責網路信息的保密管理,監控網路信息正常運行。
11. 計算機內的重要文件由專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隨意復制和解密。
12. 涉密的計算機信息在列印輸出時,列印出的文件必須按照相應密級文件的保密要求加以管理。
13. 必須確保區域網的安全、保密。
14. 所有上網計算機的使用都必須按照操作規范正確使用,嚴禁外來人員使用上網計算機。
15. 區域網管理人員和工作站管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管理條例,嚴禁泄露與網路有關的口令和數據。
16. 涉密計算機出現故障後,不得隨意請不能接觸保密資料的公司或人員修理,由辦公室指派專人在有保密人員的監督下修理。
17. 非機房管理人員未經許可,嚴禁進入機房。
18. 主控機房建立、健全計算機病毒的預防、發現、報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計算機設備的使用、維護制度。
19. 機房內正在運行的設備禁止隨意操作使用,出入機房人員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20. 禁止在機房內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務,遇有客人來訪,可在相關辦公室接待。
21. 工作人員應保持機房內衛生、整潔,嚴禁在機房內吸煙。
22. 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結合國家及省、州、縣有關規定給予處理,並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③ 筆記本電腦借用管理規定
要求規定如下:
一、學校將所有的筆記本電腦編號、登記。借出之後,每年不定期全部檢驗一次,並對電腦進行保養和維修。
二、借用電腦的人員:本校高中部高二、高三年級任課一線教師(圖、音、體和電腦教師除外)。若認為自己確實不需要筆記本電腦的,以書面形式申請,經學校領導批准後可以不領取。
三、凡符合條件並交押金________元的教師,憑收據到學校網路信息中心辦理借用手續。借用後筆記本電腦由本人使用和保管,或由學校提供密碼保險櫃統一保管。電腦報廢後學校收回,押金退回教師本人。
四、使用者一年後退休、調離學校或其他原因離職、離開教學崗位的,將電腦折價向學校支付相應的金額之後,可將電腦歸個人所有,同時退還押金。折價辦法:以學校購買整機價格計算,使用一年後付______%,二年後付______%,三年後付______%,四年後付______%,五年後付______%,六年後付______%。不按上述折價購買電腦的,學校收回筆記本電腦,押金全額退回,如有損壞,按損壞程度賠償。
五、使用筆記本電腦的教師必須愛護、妥善保管,按正確的規程操作,不得擅自更換零部件,不得損壞電腦。使用期內如有遺失、損毀的,按第四條折價辦法的相關規定賠償。
六、保修期內(三年)的硬體故障由供貨公司維修,不屬保修項目(顯示屏、電源等)的費用,由個人承擔,維修費在押金中扣除。
七、正常操作出現的純軟體故障由使用者及學校網路信息中心共同承擔,電腦教師有責任幫助全體教師使用和維護好電腦。
八、使用者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信息技術培訓並盡量多地使用筆記本電腦進行教學。基於學校現狀,使用者每年多媒體電教授課率: ______歲以上的教師第一年每學期不少於______節,______歲以下的教師第一年每學期不少於______節,第二年每學期不少於______節,以後每學期不少於20節;同時所有使用者每學期必須向學校網路信息中心提供一定數量的教學素材資源、五個以上電子教案或課件;若不能完成的,學校將收回其借用的筆記本電腦。
九、不得擅自撕掉筆記本電腦上的編號條碼,否則責任自負。
以上條款請使用者認真遵守執行。本規定一式三份,教師個人保管一份,學校總務處保管一份,網路信息中心保管一份。本協議解釋權在校長室。
借用者(簽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蓋章):____________
④ 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大家都知道要做好保密的工作,那麼關於保密的工作具體有哪些呢?下面是我為你整理的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希望對你有用!
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一、計算機及網路安全保密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我委計算機及信息系統的使用和管理,確保網路安全和信息保密,根據國家有關信息系統管理和保密等規定要求,結合我委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我委全體工作人員,適用於所有接入市人口計生委的淮安市電子政務外網的計算機及輔助設備、網路和信息系統。
第三條 辦公室為我委計算機及信息 系統安全 保密的主管處室,負責相關安全保密規定及 措施 的制定、檢查和落實;負責全委計算機及信息系統的管理、維護和檢查。
第四條 計算機的安全管理實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本處室計算機及信息安全保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處室計算機和信息的日常安全保密。
第二章 安全保密
第五條 辦公室負責我委各類文件和信息的定密工作,以及有關涉及保密信息的計算機使用和管理。
第六條 本委各處室涉密計算機必須貼有明顯標記,以區分非保密載體和保密載體,保密計算機必須由專人進行管理和操作,未經處室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保密計算機。
第七條 本委所有使用的 筆記本 電腦嚴禁編輯、存儲保密信息,如工作需要處理保密資料的,將視作保密計算機進行管理,不得隨意攜帶。
第八條 涉及保密信息處理的計算機必須設置開機口令,並且不得接入國際互聯網,專網專用。
第九條 處理保密信息計算機的軟體安裝、硬體維護、淘汰更新必須由專人負責。
第十條 備份保密信息的存儲介質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並對重要內容進行加密處理,不得隨意攜帶和拷貝。
第十一條 各處室需要在網上發布的信息參照《淮安市人口計生委信息發布制度》具體執行。
第三章 設備管理
第十二條 辦公室負責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采購和售後服務。
第十三條 計算機設備安裝調試結束後,隨機工具軟體由各處室明確專人保管。
第十四條 計算機硬體、軟體及外部設備的安裝和設置,由辦公室根據實際需要,統一調配資源,非經許可嚴禁隨意更改計算機內部設置的網路參數。
第十五條 計算機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辦公室。處理保密信息的計算機維修和淘汰,必須按保密規定,確保不涉密、不泄密。
第四章 病毒防治
第十七條 各處室計算機使用前必須統一安裝由辦公室提供的防病毒軟體,並定期進行病毒檢查、殺毒和升級。
第十八條 外來電子信息存儲介質及對外交換後的電子信息存儲介質使用前須經過病毒檢查,不得擅自運行外來軟體和使用未經檢查的外來電子信息存儲介質。
第十九條 一經發現病毒,應立即 報告 辦公室,進行病毒查殺處理。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製定之日起執行。
二、筆記本電腦保密管理規定
第一條 我委的公用筆記本電腦應當落實專機專用,專櫃存放,專人管理,確保安全。
第二條 我委的筆記本電腦一般應在辦公場所使用。應工作需要帶出辦公室的,應當報委領導批准,並按規定使用管理。
第三條 攜帶筆記本電腦出差、開會時,應妥善保管,不準帶入無關場所,防止丟失、被盜。
第四條 存儲涉密信息的筆記本電腦,應按照涉密信息的最高密級進行保密管理,嚴禁將涉密筆記本電腦接入國際互聯網。
第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三、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保密管理規定
一、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須保證所存儲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對涉密信息應採取涉密信息轉存、刪除、異地轉移存儲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
二、各涉密處室應將本處室設備的故障現象、故障原因、擴充情況記錄在設備的維修檔案記錄本上。
三、凡需外送 修理 的涉密設備,必須經保密工作人員和主管領導批准,並將涉密信息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處理後方可實施。
四、由專人負責各處室計算機軟體的安裝和設備的維護維修工作,嚴禁使用者私自安裝計算機軟體和擅自拆卸計算機設備。
五、涉密計算機的報廢由保密領導小組專人負責定點銷毀。
四、信息發布制度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淮安市人口計生委門戶網站的作用,建立規范的信息採集、審核、發布、維護機制,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信息是指在門戶網站上對外發布的文字、數據、圖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門戶網站所發布的信息均為非密級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網發布。
第三條門戶網站是淮安市人口計生委信息服務的樞紐,為全委各處室和全市各級人口計生委向社會發布信息,提供平台。第四條門戶網站以發布人口計生信息為主,重點發布淮安市人口計生委相關 政策法規 、工作動態、公告、政務信息公開、圖文消息、 辦事指南 、以及其他與淮安市人口計生委工作相關的信息。
第五條各處室和全市各級人口計生委要按網站所設欄目要求,積極主動、准確及時地提供信息,利用門戶網站搞好對外宣傳。
第六條各處室和全市各級人口計生委需要在門戶網站發布本部門和本單位的重要信息時,必須提供電子文檔,通過網路、軟盤、U盤等方式傳輸給辦公室。
第七條門戶網站發布的信息應履行嚴格的審批程序,未經審核的信息不得上網發布。
第八條信息審核內容包括:
(一)上網信息有無涉密問題;
(二)上網信息目前對外發布是否適宜;
(三)信息中的統計數據是否准確。
第九條信息更新和信息網上發布工作由辦公室負責,信息資料的審核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
第十條對信息審核把關不嚴,造成損失、泄密的,按國家保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上網信息保密制度
一、上網信息主要指文本、數據、圖片、圖像、動畫、聲音等。
二、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堅持「誰上網發布誰負責」的原則,在本委網站上發布任何信息及對網上信息進行擴充或更新,都應當認真執行信息保密審核制度,必須經過嚴格審查,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侵犯國家、社會、本委利益的內容出現。凡可能涉及保密范圍的信息,須經委領導審查同意後,方可上網。
三、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一)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處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
四、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聯網或 其它 公共信息網路相聯接,必須實行物理隔離。
五、本委工作人員如在本委網站上發現有泄露國家秘密的信息,有義務及時上報辦公室,並保留原始記錄。辦公室應加強對網上信息的保密監督檢查,網路管理員負責上網信息的監視、保存、清除和備份工作,對發現和接到的泄密事件、有害信息和安全技術問題,要立即採取措施,及時刪除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轉存好原始記錄,並立即向委領導報告。
六、涉密存儲介質保密管理
規定一、涉密存儲介質是指存儲了涉密信息的硬碟、光碟、軟盤、移動硬碟及U盤等。
二、有涉密存儲介質的處室和單位需填寫和保管「涉密存儲介質登記表」,並將登記表的復製件報委保密領導小組登記、備案並及時報告變動情況。
三、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儲介質不得接入或安裝在非涉密計算機或低密級的計算機上,不得轉借他人,不得帶出工作區,下班後存放在本單位指定的 保險 櫃中。
四、因工作需要必須攜帶出工作區的,需填寫「涉密存儲介質外出攜帶登記表」,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報保密領導小組登記備案,返回後要經保密領導小組審查注銷。
六、復制涉密存儲介質,須經單位領導批准,且每份介質各填一份「涉密存儲介質使用情況登記表」,並賦予不同編號。七、需歸檔的涉密存儲介質,應連同「涉密存儲介質使用情況登記表」一起及時歸檔。
八、各處室負責管理其使用的各類涉密存儲介質,應當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密級及保密期限,並視同紙制文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分密級管理,
九、涉密存儲介質的維修應保證信息不被泄露,由各涉密處室負責人負責。需外送維修的,要經領導批准,到國家保密主管部門指定的維修點維修,並有保密人員在場。
十、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儲介質應由使用者提出報告,由單位領導批准後,交辦公室負責銷毀。
七、復印機、多功能一體機保密管理制度為了加強本委數字復印機、多功能一體機的保密管理,根據有關復印機保密規定,特製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定適用於本委所有數字復印機、和具有復印功能的一體機。
第二條數字復印機、多功能一體機保密管理工作由委辦公室負責。具體管理工作由政治素質好、技術熟練、責任心強的人員進行負責,嚴禁無關人員使用復印機。一體機管理由使用人負責。
第三條復印文件、資料必須徵得復印機管理人員同意,並嚴格控制復印份數。
第四條絕密件、機密件不允許復印。秘密件一般情況不允許復印。確因工作原因需復印秘密件時,應徵得保密員同意,並做詳細記錄。復印件與文件原件具有同等密級,按密件辦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嚴格禁止復印的文件、資料有:標識絕密、機密的文件、電報;中省領導人講話內部稿、錄音稿或記錄稿;發文單位不準復印的文件、資料、圖紙、刊物;貨幣、有價票證;內容反動、淫穢、封建迷信的讀物、圖牌及違禁文字資料等。
第七條一體機日常管理參照復印機進行。
第八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將視情節予以必要處理,情節輕微的,在本委范圍內通報批評,情節嚴重或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將依照《保密守國家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市委群工局計算機安全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局全體幹部職工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一、綜合科統一管理計算機資源。由各科登記後綜合科備案。各涉密科應建立設備台帳檔案,用以記錄設備的原始資料、運行過程中的維修、升級和變更等情況,設備的隨機資料(含磁介質、光碟等)及保修(單)卡由各涉密科自行保管。
二、計算機密級類別的設定,由局保密領導小組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以儲存信息的最高密級設定計算機密級,由綜合科負責按保密規定粘貼密級標識,做好計算機三層標密工作。
三、計算機資源原則上只能用於本單位的正常工作,禁止利用計算機資源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承擔涉密事項處理的計算機應專機專用,專人管理,嚴格控制,不得他人使用。
五、禁止使用涉密計算機上國際互聯網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統;禁止在非涉密計算機系統上處理涉密信息。
六、對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安裝物理隔離卡,嚴格一機兩用操作程序,未安裝物理隔離卡的涉密計算機嚴禁連接國際互聯網。
七、涉密計算機系統的軟體配置情況及本身有涉密內容的各種應用軟體,不得進行外借和拷貝。
八、不得將涉密存儲介質帶出辦公場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的,需履行相應的審批和登記手續。
九、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u盤不得在涉密計算機設備上使用;涉密計算機必需安裝防病毒軟體並定期升級。
十、各科室、各單位產生的涉密信息其輸出需經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審批,由專人進行操作,並登記、備案,對輸出的涉密信息按相應密級進行管理。
十一、涉密信息除制定完善的備份制度外,必須採取有效的防盜、防火措施,保證備份的安全保密,並做好異地保存。
計算機保密與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局機關計算機保密及安全管理,保守國家秘密,保障計算機系統的正常使用,發揮辦公自動化的效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章計算機安全操作技術管理
第二條站所的計算機由辦公室統一建立包括機器配置、維修記錄、更換部件等內容的計算機檔案。每台計算機要明確專人管理,使用者為計算機第一責任人,負責日常維護工作。
第三條使用者必須按照正確的操作程序使用計算機。按正常步驟開啟和退出 操作系統 ;不得隨意改動計算機操作系統內設置網路的有關參數;不得隨意刪改計算機統一設置的系統軟體;應經常清理計算機內無用文件和垃圾站內無用信息,保持正常的硬碟空間。下班後,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接線板的開關)。
第四條使用者要確保計算機在無病毒狀態下工作。計算機要加裝正版的殺毒軟體,並定期升級殺毒軟體(一般一個月)和定期殺毒(一般一星期一次);對初次使用的軟體、數據載體(軟盤、u盤、移動硬碟、光碟)應經殺毒軟體檢測確認無病毒和無害數據後,方可投入使用。計算機操作人員發現計算機感染病毒,應立即中斷運行,並與計算機管理員聯系,在與室機關區域網切斷連接的情況下,及時消除病毒。
第五條計算機主要是用於業務數據的處理及信息傳輸,提高工作效率。嚴禁上班時間用計算機玩游戲及安裝一切與工作無關的軟體。
第六條使用計算機上國際互聯網時,要遵守《全國人大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和國務院2000年9月頒布的(第292號令)《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不得進入色情網站、反動網站及×××網站。不得利用室機關的網路設備傳遞反動、錯誤的信息。違反此條規定者,由辦公室收回使用者的計算機,並按相關的規定給予懲處。
第七條計算機的購置和維護由行政辦公室統一負責,使用者在使用過程中發現計算機出現異常現象(如網路錯誤或系統 死機 等),應及時與辦公室管理人員聯系,由辦公室指派專業人員維修,不得自行拆卸修理,以免造成使用者數據的破壞。維護人員修理後需作修理記錄以便備查。
第八條使用者要愛護計算機和網路設備,不得隨意拆裝上網計算機的網卡和網線等網路設備。
第三章安全保密管理
第九條計算機操作中,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和室機關的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在與國際互聯網連接的計算機硬碟中存儲確定為密級的文檔,處理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時,必須切斷與國際互聯網的連接狀態。不得利用計算機國際互聯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利用國際互聯網路進行收集、整理、竊取國家秘密的活動;利用電子郵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必須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郵件傳送、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第十條計算機信息系統嚴禁傳輸絕密級涉密信息。對機密級、秘密級涉密信息,應當分別作出"機密"、"秘密"標志,加密後在有關保密網路傳輸。禁止在國際互聯網上傳遞一切涉密信息。
第十一條計算機使用者負責網路信息的保密管理,監控網路信息正常運行;發現泄漏國家秘密的,應當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向保密工作部門和主管領導報告。
第十二條計算機內的重要文件由專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隨意復制和解密;對需要保存的涉密信息,可轉存到光碟或其他可移動的介質上;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對報廢的磁碟和其他存儲設備中的秘密信息由技術人員進行徹底清除。存儲涉密信息的介質必須按照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涉密的計算機信息在列印輸出時,列印出的文件必須按照相應密級文件的保密要求加以管理;列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應當及時銷毀;對信息載體(軟盤、光碟等)及計算機處理的業務報表、技術數據、圖紙要有專人負責保存,按規定使用、借閱、移交、銷毀。
第十四條必須確保區域網的安全、保密。區域網的安全保密工作接受保密部門的業務指導;保密通信設備的使用、管理工作,接受機要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十五條所有上網計算機的使用都必須按照操作規范正確使用,嚴禁外來人員使用上網計算機。
第十六條區域網管理人員和工作站管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管理條例,嚴禁泄露與網路有關的口令和數據。網上所有數據必須定期備份,安全放置。
第十七條涉密計算機出現故障後,不得隨意請不能接觸保密資料的公司或人員修理,由辦公室指派專人在有保密人員的監督下修理。拆換下來的廢舊零件要及時銷毀。
第四章主控機房管理
第十八條非機房管理人員未經許可,嚴禁進入機房。經同意進入機房的人員應嚴格遵守機房的各項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主控機房建立、健全計算機病毒的預防、發現、報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計算機設備的使用、維護制度,對機關的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進行經常性的病毒檢測,負責機關計算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機房內正在運行的設備禁止隨意操作使用,出入機房人員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使用機房內的各種機器設備。
第二十一條禁止在機房內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務(如會客、聊天等),遇有客人來訪,可在相關辦公室接待。
第二十二條工作人員應保持機房內衛生、整潔。堅持做到每天一次小清理,每周一次大清理。嚴禁在機房內吸煙,杜絕一切火災隱患。
第二十三條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結合國家及省、州、縣有關規定給予處理,並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