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護證據需要哪些措施,需要公證嗎
證據保全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在訴訟發生之前依法對日後可能滅失或難以提取的證據加以驗證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動。證據保全公證業務的開展,有利於維護市場經濟的繁榮和穩定,對於預防糾紛、息訟止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對於公證行業而言,證據保全公證業務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當今科學技術一日千里,各種新類型證據層出不窮,同時還淘汰了不少傳統的證據規則。公證人員要與時俱進,學習新的法律知識和科學技術知識,及時掌握相關的證據信息,才能使出具的公證書更具有實用性和有效性,才能使證據保全公證業務具有生命力。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統一的證據法典對證據保全公證的效力作出明確規定,如何保障證據保全公證的證據力,使公證文書能夠作為人民法院認定事實的根據,這是每一個公證人員都不能迴避的問題。筆者就如何保障證據保全公證的證據力展開論述,談談自己的見解。
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在作為證據使用時,具有特殊的法律效力,它對於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經濟的有序運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特別是證據保全公證,它在證據可能滅失或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為當事人維護自身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是減少糾紛、促使當事人自覺履行承諾、制止侵權發生的重要手段,其具有的訴前證據效力是其他證據無法替代的。對於公證人員而言,在公證體制不斷改革而有關配套規定又未能及時出台的情況下,如何保障證據保全公證的證據力,使公證文書能夠作為人民法院認定事實的根據,是一個既新穎又充滿懸念的話題。我認為保障證據保全公證的證據力,在現階段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加強證據法學理論的學習與研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公證程序規則》的規定辦理證據保全公證事務。
有人認為,由於《公證法》、《證據法》等法律至今仍未出台,《證據保全規則》亦未頒布,法律、法規及有關部門對公證證據沒有具體規定,公證機構要保障證據保全公證的證據力無從談起。我認為這種想法不夠全面。誠然,法學界較少介入公證領域是事實,但對公證證據方面的規定並不少。這里舉一些例子:A、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7條規定,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這是一個原則性的規定,它奠定了公證證據的法律地位。B、《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也有相應的規定。其中第9條: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其中包括已為有效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第77條:人民法院就數個證據對同一事實的證明力,可以依照以下原則認定:物證、檔案、鑒定結論、勘驗筆錄或者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其證明力一般大於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C、早在十年前,司法部與國家版權局曾經聯合下發了《關於在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中發揮公證作用的聯合通知》。通知中規定:1、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在查處侵權行為時,要求申請人和有關當事人提供證據的,應當對證據進行證據保全公證。對於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據保全的公證文書,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作為查處侵權案件時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2、著作權證據保全公證由事實發生地公證處管轄。公證機構在辦理著作權證據保全公證時,有權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和被保全對象的不同特點,採取購買或索取實物,現場拍照、攝像,詢問證人、記錄或錄制證人證言等保全方式,全面、客觀地反映真實情況。證明同一事實的數個證據,鑒定結論、現場筆錄、勘驗筆錄、檔案材料以及經過公證或者登記的書證優於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①。D、國務院於2001年6月13日發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今年5月22日頒布並開始實施的《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裁決規則》均對拆遷房屋辦理證據保全公證的有關事項作出了規定……。
可見,專門針對公證證據的有關規定並不少。要保障證據保全公證的證據力,我認為首先要加強學習,其次要嚴格遵守辦證程序。加強學習,不僅要認真學習法律、法規、規章,還要加強證據法學理論的學習與研究,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我們平時甚少涉及的問題,如公證人員證據保全介入的范圍、限制、保全形式等都可以通過對證據法學理論的探討得到相關的啟示和答案,對實際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例如:A、證據保全在證據法學上分為訴前保全和訴訟過程中的保全。公證處應介入的是訴前保全還是訴訟過程中的保全呢?很顯然是訴前的保全。B、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刑事訴訟的證明責任由公訴機關來承擔,行政訴訟的證明責任一般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負擔,在民事訴訟中,證明責任的分配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據此可以確定公證處所保全的證據應僅限於民事、經濟糾紛,而不能涉及刑事案件。C、公證人員明確了我國民事訴訟證據的種類(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以後,在辦理證據保全公證時才能緊緊圍繞證據的特點來進行,針對不同證據的種類,遵循一定的證據規則,在辦證過程中採用相應的取證方法,確保所保全的證據符合法定形式、保全措施和證據的種類特徵相一致。D、根據證據法理論,數個種類不同、內容一致的證據優於一個孤立的證據,綜合的證據比單一的證據更有證據力。當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證據如能達到「環環相扣、互相印證、形成證據鏈」的標准,勝訴的機率就會增大。因此,公證人員在辦理公證過程中,要根據公證個案的具體要求,能夠保全綜合證據的盡量保全綜合證據。在辦理證據保全公證的案例中,不乏在保全證人證言的同時又保全物證、書證、視聽資料的例子。E、證據法理論上將證據分為合法證據與非法證據。公證人員掌握了合法證據與非法證據的特徵、界限後,才能在辦證過程中防範風險,避免觸礁。以上的例子表明,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加強證據法學理論的學習與研究是保障證據保全公證的證據力的前提和基礎。另外,我們要嚴格按照《公證程序規則》辦理證據保全公證事務。公證人員保全證據的行為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行收集證據的行為有本質上的區別。雖然我國民事訴訟法明確肯定了當事人收集證據的權利,但由於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行收集證據沒有法律程序的約束,其證據力存在缺陷。公證人員進行證據保全是一種很嚴肅的法律行為,具有程序性很強的特點。公證人員在辦理公證時必須嚴格按照《公證程序規則》的規定,否則證據保全公證的證據力難以得到保障。
二、注意公證事項辦理過程的每一個細節。
我國實行一元化的證明標准,訴訟的標准都要求達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程度。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其保全的證據內容雖然不是全案的所有證據,但至少是案件證據的一部分,對於公證書涉及的證據內容必須做到確實充分,保證其具有客觀真實性。因此在辦理公證的過程中,為了使所保全的證據與證明對象相符,為了保障證據保全公證書的證據力。公證人員必須深入細致地做好有關工作,注意公證事項辦理過程的每一個細節。具體來說應關注以下幾點:(一)注意關聯性。申請辦理證據保全公證的當事人應和所要求保全的證據有關聯,所保全的證據不一定用於訴訟,可以是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防止受到損害以及預防以後發生糾紛而需要保全證據。如當事人A准備將其房子出租,為防止以後租戶破壞房屋結構,A要求公證處對其房屋的現狀進行證據保全。上述情況,我認為A與所要求保全的證據有關聯,可以為A辦理證據保全公證。如果當事人和所要求保全的證據沒有任何關聯,則公證人員不應為其辦理證據保全公證。即使公證人員為其出具了公證書,該公證書相對於當事人來說也不能夠成為證據。證據法學理論上所說的關聯性與《公證程序規則》規定的當事人與公證事項應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是共通的。如當事人B要求為其辦理某網站的網頁證據保全公證,但B與該網頁內容沒有任何關聯,網頁內容既沒有損害B的合法權益,也沒有與B發生民事糾紛的可能,則公證處不應接受B的申請。當事人C要求辦理購物證據保全公證,但C與欲購買的物品沒有任何關聯,物品沒有對C造成傷害,且物品生產商、銷售商沒有侵權、造假等行為,那公證處也不應接受C的申請。(二)保持證據的完整性。要做到保持證據的完整性,我認為要做好以下一些工作:(1)在辦理證據保全公證的過程中,要客觀全面地收集證據。應當了解當事人之間民事法律關系藉以發生、變更或者消滅及其他有關的事實,完整地保全證據。不能受公證申請人意志的左右,憑主觀判斷取捨證據,只保全當事人要求的、只對其有利的部分證據。對於保全的證據,不能加以誇大或縮小,不能用主觀想像代替客觀事實,按照主觀設想的框框去進行保全證據。例如,在清點保全物品時,要如實進行清點,並將物品數量一一記錄在案。要保持敏銳的觀察力、分析力,不能因為當事人以這件物品不值錢,那個東西不重要為借口而進行選擇性清點。進行拍照和攝像時,要注意保持證據的整體性、完整性,不要混亂無序地這里拍一張,那裡拍一張,這邊錄一段,那邊錄一段。(2)妥善保管、處理好所保全的證據材料。要保持證據的完整性,首先要防止所保全的證據材料丟失或被轉移、更換。因為當事人申請保全的證據大多數存在著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因此公證人員在辦理證據保全公證以後,要妥善保管、處理好證據材料。保全證據時所拍攝的照片、書證等,公證機構應加強保管措施;對於軟盤、錄音和錄像帶等視聽資料應製作備份並定期復制,防止證據滅失。其次要保護證據材料不受破壞。不受破壞是指保持公證人員所保全的證據的原始狀態,防止證據材料被轉移、更換。因為證據的證明力很大程度取決於公證人員保全證據時的原始狀態,如果原始狀態被破壞,證據的完整性則不復存在。(三)進行必要的審查判斷。筆者認為,辦理證據保全公證過程中的審查判斷可分為先行的審查判斷和辦理過程中的審查判斷。A、先行審查判斷是指公證人員在實施證據保全具體操作前預先審查當事人提供的資料及將要保全證據的有關狀況,作出應否實施證據保全行為的判斷及採取相關措施的決定。辦理證據保全公證時,先行的審查判斷非常重要。公證人員事前進行審查判斷,進行風險評估,對於降低公證風險,保障公證書的證據力,避免公證人員發生侵權行為及落入「證據陷阱」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今年三月中旬,廣州某公司來我處申請辦理公證,要求砸開廣州市荔灣區某商鋪的門鎖並進行證據保全。在先行審查的過程中,筆者發現該公司對商鋪根本沒有產權,雙方亦沒有租賃關系,砸開門鎖將會侵犯有關商家的合法權益,因此沒有辦理該證據保全公證,避免了侵權行為的發生。在辦理證據保全公證時,公證人員應先進行審查判斷,然後再實施證據保全行為,不要遷就當事人而顛倒順序,先實施證據保全行為後進行審查,否則很容易產生對公證處不利的後果。B、辦理過程中的審查判斷是指在辦理證據保全公證的過程中,公證人員根據保全行為的實施情況進行的審查判斷。辦理過程中的審查判斷同樣重要,它關繫到公證人員的保全證據行為能否實施、繼續實施是否妥當等實質性的問題。因為在實施保全行為的過程中,公證人員對公證案件已有更深入的了解,對保全證據行為能否實施、繼續實施是否妥當已有了充分的感知,在此時作出的審查判斷直接影響到保全證據行為的終止與繼續,直接影響到證據的效力。公證人員在保全證據的過程中應保持清醒的頭腦,進行必要的審查判斷,不要被當事人的意志左右。
三、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方法增強公證的證據力。
現代科學技術對證據法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增添了許多新的具體證明對象,電子音像及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促成了新的證據種類產生,新增了原有證據的內容,增大和提升了某種證據的作用和地位,並且發展了收集和審查證據的技術和方法,改變了傳統的證據規則②。因此,公證人員應更新觀念、與時俱進,要充分利用先進的電子音像設備增強證據保全公證的證據力。先進的科學技術方法在公證人員辦理證據保全公證過程中所起的作用是無可替代的,由於錄音資料、錄像資料、電腦資料和其他電子音像資料具有綜合性、形象性、直接性、准確性和科學性的特徵,使證據保全公證的證據力大大增強。公證人員通過上述視聽資料所保全的證據直接來源於客觀事物,是直觀的反映,在訴訟中可以直接作為證據使用。以我處去年辦理的首宗手機信息證據保全公證為例,申請人古小姐因其丈夫的情人通過手機信息不斷對她進行謾罵、誹謗、搔擾,苦於不能提供有關書面證據,使她遲遲下不了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決心。在有關人士的指引下,她來到我處要求對其手機收到的信息進行證據保全。在辦理的時候,公證人員通常可以採用以下方法反映手機屏幕顯示的信息內容。第一,只將操作的順序及手機顯示的信息內容用文字在公證書中表述出來。第二,用拍攝的方法將手機屏幕顯示的信息內容固定下來,作為公證書的附件;在辦理公證的過程中,用攝像機將操作的全過程攝錄下來。可見,採用第二種方法更能直接、直觀地反映手機屏幕顯示的信息內容,更具有證據力。所以我們辦理上述公證的時候選用了第二種方法,經過多次嘗試克服了手機屏幕熒光反射的問題,最後用先進的電子音像設備將手機信息固定下來。據了解,上述公證書所保全的證據得到了法院的採納。
四、注意公證證詞的表述。
公證證詞是公證人員保全證據工作成果的體現,是保全證據過程的綜合反映,是公證證據力的集中體現。因此公證證詞表述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直接影響到公證的證據效力。為保障證據保全公證的證據力,我認為公證證詞的表述應做到以下幾點:(1)合理取捨,突出證據力。辦證人員要對證據保全公證個案作具體的分析,認真分析其每個環節、細節,在公證證詞中合理取捨有關內容,注意突出證據力的內容。結合公證員的辦證經驗、寫作水平、法律知識及公證業務知識、邏輯分析能力,將有關要素和其它內容融為一體,製作出具有證據效力的公證書。(2)正確反映事物發展的因果關系,做到證詞結構嚴謹、前後一致。如果證據保全公證書的證詞結構不嚴謹,沒有確定用以貫穿全文的主線,就會前後不連貫,直接影響公證書的可信性,甚至影響到證據力。以保全待拆房屋的證據公證書為例,如公證書對所涉及的公證人員、拍攝人員、勘測人員、見證人等沒有確定一條合理的主線將有關人員的行為貫穿起來,就回使公證書整體上條理不明,順序混亂,就不能做到結構嚴謹、前後一致。由於前後的不一致、不連貫,會使公證書的證據力受到影響。(3)證詞內容要明確具體。對於證據保全公證證詞,語言要求要更為准確、簡明、精煉、質朴。要如實描述被保全對象的本來面目,不能使用誇張、烘托、渲染等手法,要做到公證書內容與證明對象相一致。這樣才能提高公證書的證據力度,使公證書達到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標准。(4)要具有邏輯性和說服力。公證書的證據效力與邏輯性是緊密相連的,缺乏邏輯性的公證書是不嚴謹的,根本沒有說服力。並且缺乏邏輯性會造成前後矛盾,從整體上給人的印象比較雜亂。因此證據保全公證書的證詞要有嚴謹的邏輯思維,對被證明對象的真實性要准確把握,公證書中出現的每一句話都要有依據,沒有依據的不要在證詞中出現。公證結論的作出,要有充分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為前提,要經得住邏輯的推理,這樣才能保障公證書的證據力。(5)充分利用要素式公證書的靈活性增強公證的證據力。這種靈活性體現在公證書必備要素的把握及選擇要素的取捨上。要素式公證書給予了公證人員較大的自由度和思維發展空間,使公證人員能夠自由載量收集到的有關材料,表述對保全證據的公證人員最為有利的內容。所以公證人員要充分利用要素式公證書的靈活性增強公證的證據力,並且在辦理證據保全公證時要使用附件及其他配套方法(如錄音、錄像、拍攝照片、封存物件等)來印證公證書的證詞,以增強公證書的證據力。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法律體系的不斷完善,公民的維權意識日益增強,而作為維權武器之一的證據保全公證是最有證據效力的。筆者在此膽敢預言,隨著我國公民對外經濟往來的增多,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隨著公證行業法律地位的確立,隨著公證隊伍的不斷發展壯大,證據保全公證將在我國證據體系中佔有重要的地位,並且會在展示各類證據的舞台上當仁不讓、大顯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