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親們,在垃圾箱撿到一台舊電腦,後來無人認領,並且機器都已經被刷了(格式化),派出所有權沒收嗎急!
無權沒收。
丟棄了的東西,代表物品的原所有人放棄了其所有權,則為無主物,被他人撿到了的話就依據先佔原則取得所有權,所以丟棄了的東西,被他人撿到,所有權歸撿到的人。既然是你合法佔有,派出所是無權扣押的。
⑵ 全新電腦被當廢品撿走賣了3塊,電腦是如何被遺失的
從調取的監控中可以明顯的看出來是這個快遞員他一時粗心把裝有電腦的快遞箱子放在了快遞櫃旁邊的凳子上,之後就有一個經常在附近撿垃圾的老年人誤把這個箱子當做是別人扔的廢品一同賣了。後來警方找到了這個拾荒老人過後就去詢問老人說她以為這是個廢品,結果打開盒子裡面發現一個長方形扁扁的東西,老年人可能年紀大了也不知道這東西是筆記本,所以就連同紙殼子一起拿到了附近的一個廢品站裡面把它賣掉了。
之前也有出過很多類似的事情,就是人家把需要的東西放在公共場所結果被老人誤以為是廢品給賣掉了,一般賣掉過後能追回的情況是很少的,所以還得自己保管好。快遞小哥之後也得細心和嚴謹一點,畢竟如果太粗心大意了自己那點派送費還不夠賠償的呢。老年人也是,對於自己拿不準是不是廢品的東西就不要拿走了,就撿一些瓶子紙盒就好了,別的不知道是什麼的東西其實賣廢品還不見得有紙盒瓶子值錢呢。
⑶ 在南京哪兒能不要錢撿到別人不要的舊電腦
去廢品收購站也許能遇到,如果不認識估計不會白給,但價格很便宜。
回答完畢,請採納
⑷ 中國老人美國撿舊電腦被告事件你知道嗎
美國是個重刑國家沒錯,但也不至於持有兒童色情,比在日本殺人(近期熱門的陳世峰殺人案判了20年)判得還多。
其實4年也有點偏重了。我覺得辯護得當的話,應該能夠只判1-2年的。這幾個罪名裡面,非法使用計算機設備和出售兒童色情牟利,屬於檢方隨意添加罪名,在法庭上應該很難成立。
持有兒童色情可能沒法辯護(因為文件是中文,很難想像是從美國垃圾堆里撿來或者其它渠道得來,美國丈夫陷害之說也屬於歧視陪審團智力的瞎扯)。
傳播兒童色情這里有個技術上的可能性,就是電驢自動上傳(雖然主動上傳和被動上傳有差異,但法官不見得懂),即便主動上傳,也不能證明是他本人上傳。這方面如果做好辯護的話,或許能免掉。
但這位被告做了什麼事情?
- 不遵守法庭命令。比如法庭要求他在案件審理期間,上交文件,他拒絕交付。要他停止接觸兒童,他依然故我。這個雖然不影響案件性質,但是給法庭的印象很壞,如果陪審團認定他無罪也就罷了,假如認定有罪,那麼會加重量刑。
- 給法庭發傳票。這位被告對法庭、檢察官不滿,認為是在迫害他。異想天開地給法庭發了傳票。這種事在美國基本上是聞所未聞。也許達成被告「氣氣法官」的目的,但影響了法庭的印象,對自己也沒有好處啊。
所以,缺乏完善的辯護和應對策略,又藐視法庭,不遵守美國的法律規則。4年的牢獄之災也就不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