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葯道雲電子處方軟體怎麼開處方
首先,需要你在葯道雲上進行在線圖文/視頻問診後,由醫生在線審方通過後,可以申請開具電子處方。
其次,葯店用的話是可以對接原有的系統的。
Ⅱ 電子處方怎麼開
電子處方(Electronicprescription),是指依託網路傳輸,採用信息技術編程,在診療活動中填寫葯物治療信息,
開具處方,並通過網路傳輸至葯房,經葯學專業技術人員審核、調配、核對、計費,並作為葯房發葯和醫療用葯的醫療電子文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十四條: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電腦設置電子處方擴展閱讀:
電子處方的數據完整性
完整性也就是能夠實時記錄從臨床信息系統採集來的門診處方信息,應具備符合「電子簽名法」要求的數字簽名,記錄的內容應具備防篡改功能和不可抵賴性,即使因某種原因需要修改,應詳細記錄修改人和修改時間。
同時,應採用完備的技術和管理手段確保門診處方的存儲安全。因此,需要建立醫療數據的完整性保護機制,使用技術手段保證門診處方在系統中產生、存儲、再利用的整個生命周期過程完整、准確。
Ⅲ 電子處方管理系統怎麼連兩台電腦
設置區域網。
1、先選擇一台電腦當主機,所有的數據均保存在主機上。
2、其次,其他電腦為分機,主機與分機必要在同一個區域網內,並工作組相同。電子處方管理系統連兩台電腦可設置區域網共享資源。
3、最後主機設置:把主機電腦的「D:電子處方資料庫」這個文件夾設置為「共享文件夾」,並必須有讀寫許可權。
Ⅳ 電子處方怎麼開呀,怎麼才能拿到自己的電子處方
2016年伊始,阿里健康網路醫院的首批試點新聞便占據了眾人的視野。實際上,在過去兩年中,阿里一直在醫療行業進行布局。未來醫院、雲醫院、天貓醫葯館、阿里健康APP等都已經出現在阿里的版圖之上。顯然,阿里健康布局的重要目標在於葯品銷售。 同時,微醫集團,先於阿里成立了烏鎮互聯網醫院,布局以醫療保險為終端的專業醫療服務集團。 此外,廣東省第二人民網路醫院等也在在線醫療領域各自尋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
顯然,在線醫療的前景顯的十分誘人。但目前在線醫療想要大規模迅速發展卻還存在很多困難。 一方面,傳統醫療行業的壁壘十分堅固,各方利益關系錯綜復雜,向來「以葯養醫」的醫院,很難將處方權和葯房收益拱手讓人。 另一方面,在線醫療本身存在的弊端也桎梏了其前進的步伐。 此外,醫保的壁壘也是一個棘手的難題。
在線醫療面對的眾多困難中,如何獲去電子處方權是無疑是最大的難題。電子處方被視為醫療機構的核心信息。沒有電子處方,就無法獲知患者的需求。目前,大多數互聯網醫療機構都由於拿不到電子處方而無法連通葯品銷售環節,形成商業閉環。
如何才能拿到電子處方權?動脈網整理了目前已經開出電子處方的四個項目,試圖找到方法。
Ⅳ 葯店端遠程電子處方流程如何操作
遠程電子處方可以讓患者不用去醫院看病開處方就可以買到所需葯品,那麼葯店人具體怎麼操作,可以讓大家合法合規的買到葯品的呢?我通過葯精靈電子處方為大家講解一下。
1、店員在有人來買葯的情況下,可以查看在線醫生,通過葯精靈掛號就診。
2、來買葯的病人可與醫生通過葯精靈遠程視頻進行雙向溝通。可進一步對病人情況進行診斷。也可以根據病人的病情提一些注意事項和用葯提醒。
3、店員在處方簽處輸入病人姓名、性別、年齡、身高、體重、地址、電話、過敏史、疾病情況、及初步診斷,可推薦使用葯品,形成初步的處方。醫生可根據店員推薦的處方進行審核修改行程正式處方。
4、葯店可查詢、管理本店的病人信息及處方信息。店員憑葯精靈遠程醫生開具的電子處方銷售葯品。
Ⅵ 國家對醫院電子處方有什麼規定
法律分析:由於通過系統開具的電子處方有開方人身份確認難、開方內容被篡改的隱患,因此國家出台《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 (試行)》,規定電子處方中應當有處方醫生使用電子簽名簽字或蓋章
法律依據:《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
第五條 互聯網診療活動應當由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提供。
第六條 新申請設置的醫療機構擬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應當在設置申請書註明,並在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寫明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有關情況。如果與第三方機構合作建立互聯網診療服務信息系統,應當提交合作協議。
第七條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受理申請後,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在規定時間內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書面答復。批准設置並同意其開展互聯網診療的,在《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中註明同意其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醫療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申請執業登記。
第八條已經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擬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應當向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發證機關提出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執業登記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署同意的申請書,提出申請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原因和理由;
(二)如果與第三方機構合作建立互聯網診療服務信息系統,應當提交合作協議;
(三)登記機關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