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辦公室裝修地面材料一般需要用到有哪些
辦公空間裝修地面常用材料與其他裝修並無大的區別,只是一般不宜過於花哨和豪華,因為畢竟是工作場所。再有,辦公空間大都需要安靜,一些過於堅硬或撞擊聲較響的地面材料應慎用。另外,某些資料和設備室需要防潮、防靜電時,辦公空間裝修地面材料則首先要符合要求。現把常用材料介紹如下。
2. 電腦機房的建設標准給我說說吧。
國家標准: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規范
第一章 總則
第1.0.1條 為了使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確保電子計算機系統穩定可靠運行及保障機房工作人員有良好的工作環境,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確保質量,制定本規范。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於陸地上新建、改建和擴建的主機房建築面積大於或等於140平方m的電子計算機機房的設計。本規范不適用於工業控制用計算機機房和微型計算機機房。
第1.0.3條 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准規范的規定。
第二章 機房位置及設備布置
第一節 電子計算機機房位置選擇
第2.1.1條 電子計算機機房在多層建築或高層建築物內宜設於第二、三層。
第2.1.2條 電子計算機機房位置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電子比較穩定可靠,交通通訊方便,自然環境清潔;
二、遠離產生粉塵、油煙、有害氣體以及生產或貯存具有腐蝕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廠、倉庫、堆場等;
三、遠離強振源和強雜訊源;
四、避開強電磁場干擾。
第2.1.3條 當無法避開強電磁場干擾或為保障計算機系統信息安全,可採取有效的電磁屏蔽措施。
第二節 電子計算機機房組成
第2.2.1條 電子計算機機房組成應按計算機運行特點及設備具體要求確定,一般宜由主機房、基本工作間、第一類輔助房間、第二類輔助房間、第三類輔助房間等組成。
第2.2.2條 電子計算機機房的使用面積應根據計算機設備的外形尺寸布置確定。在計算機設備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況下,電子計算機機房的使用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主機房面積可按下列方法確定:
1.當計算機系統設備已選型時,可按下式計算:
A=K∑S (2.2.2-1)
式中A--計算機主機房使用面積(m2);
K--系數,取值為5~7;
S--計算機系統及輔助設備的投影面積(m2)。
2.當計算機系統的設備尚未選型時,可按下式計算:
A=KN (2.2.2-1)
式中K--單台設備佔用面積,可取4.5~5.5(m2v/台);
N--計算機主機房內所有設備的總台數。
二、基本工作間和第一類輔助房間面積的總和,宜等於或大於主機房面積的1.5倍。
三、上機准備室、外來用戶工作室、硬體及軟體人員辦公室等可按每人3.5m2~4m2計算。
第三節 設備布置
第2.3.1條 計算機設備宜採用分區布置,一般可分為主機區、存貯器區、數據輸入區、數據輸出區、通信區和監控制調度區等。具體劃分可根據系統配置及管理而定。
第2.3.2條 需要經常監視或操作的設備布置應便利操作。
第2.3.3條 產生塵埃及廢物的設備應遠離對塵埃敏感的設備,並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機房的回風口處。
第2.3.4條 主機房內通道與設備間的距離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兩相對機櫃正面之間的距離不應小於1.5m;
二、機櫃側面(或不用面)距牆不應小於0.5m,當需要維修測試時,則距牆不應小於1.2m;
三、走道凈寬不應小於1.2m。
第三章 環境條件
第一節 溫、濕度及空氣含塵濃度
第3.1.1條 主機房、基本工作間內的溫、濕度必須滿足計算機設備的要求。
第3.1.2條 電子計算機機房內溫、濕度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開機時電子計算機機房內的溫、濕度,應符合表3.1.2-1的規定。
表3.1.2-1 開機時電子計算機機房的溫、濕度
級 別 項 目 A 級 B 級
夏 季 冬 季 全 年
溫 度 23 ±2 ℃ 20±2 18-28℃
相對濕度 45%-65% 40%-70%
溫度變化率 <5℃\h 並不得結露 <10℃/h 並不得結露
二、停機時電子計算機機房內的溫、濕度,應符合表3.1.2-2的規定
表3.1.2-2 停機時電子計算機機房的溫、濕度
項 目 A 級 B 級
溫 度 5-35℃ 5-35℃
相對濕度 40%-70% 20%-80%
溫度變化率 <5℃/h並不得結露 <10℃/h並不得結露
第3.1.3條 開機時主機房的溫、濕度應執行A級,基本工作間可根據設備要求按A、B兩級執行,其它輔助房間應按工藝要求確定。
第3.1.4條 記錄介質庫的溫、濕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常用記錄介質庫的溫、濕度應與主機房相同;
二、其它記錄介質庫的要求應按表3.1.4採用。
表3.1.4 記錄介質庫的溫、濕度
品 種 卡片 紙帶 磁 帶 磁 盤
長期保存已記錄的 未記錄的 已記錄的 未記錄的
溫 度 5-40℃ 18-28℃ 0-40℃ 18-28℃ 0-40℃
相對濕度 30%-70% 40%-70% 20%-80% 20%-80%
磁場強度 <3,200A/m <4,000A/m <3,200A/m <4,000A/m
第3.1.5條 主機房內的空氣含塵濃度,在表態條件下測試,每升空氣中大於或等於0.5μm的塵粒數,應少於18,000粒。
第二節 雜訊、電磁干擾、振動及靜電
第3.2.1條 主機房內的雜訊,在計算機系統停機條件下,在主操作員位置測量應小於68dB(A)。
第3.2.2條 主機房內無線電干擾場強,在頻率為0.15~1,000MHz時,不應大於126dB。
第3.2.3條 主機房內磁場干擾環境場強不應大於800A/m。
第3.2.4條 在計算機系統停機條件下主機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動加速度值,不應大於500mm/s2。
第3.2.5條 主機房地面及工作檯面的靜電泄漏電阻,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計算機機房用活動地板技術條件》的規定。
第3.2.6條 主機房內絕緣體的靜電電位不應大於1kV。
第四節 室內裝飾
第4.4.1條 主機房室內裝飾應選用氣密性好、不起塵、易清潔,並在溫、濕度變化作用下變形小的材料,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牆壁和頂棚表面應平整,減少積灰面,並應避免眩光。如為抹灰時應符合高級抹灰的要求。
二、應鋪設活動地板。活動地板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計算機機房用活動地板技術條件》的要求。敷設高度應按實際需要確定,宜為200~350mm。
三、活動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裝飾,可採用水泥砂漿抹灰。地面材料應平整、耐磨。當活動地板下的空間為靜壓箱時,四壁及地面均應選用不起塵、不易積灰、易於清潔的飾面材料。
四、吊頂宜選用不起塵的吸聲材料,如吊頂以上及作為敷設管線用時,其四壁應抹灰,樓板底面應清理干凈;當吊頂以上空間為靜壓箱時,則頂部和四壁均應抹灰,並刷不易脫落的塗料,其管道的飾面,亦應選用不起塵的材料。
第4.4.2條 基本工作間、第一類輔助房間的室裝飾應選用不起塵、易清潔的材料。牆壁和頂棚表面應平整,減少積灰面。裝飾材料可根據需要採取防靜電措施。地面材料應平整、耐磨、易除塵。
第4.4.3條 主機房和基本工作間的內門、觀察窗、管線穿牆等的接縫處,均應採取密封措施。
第4.4.4第 電子計算機機房室內色調應淡雅柔和。
第4.4.5條 當主機房和基本工作間設有外窗時,宜採用雙層金屬密閉窗,並避免陽光的直射。當採用鋁合金窗時,可採用單層密閉窗,但玻璃應為中空玻璃。
第4.4.6條 當主機房內設有用水設備時,應採取有效的防止給排水漫溢和滲漏的措施。
第五節 雜訊及振動控制
第4.5.1條 主機房應遠離雜訊源。當不能避免時,應採取消聲和隔聲措施。
第4.5.2條 主機房內不宜設置高雜訊的空調設備。當必須設置時,應採取有效的隔聲措施。
第4.5.3條 當第二類輔助房間內有強烈振動的設備時,設備及其通往主機房的管道,應採取隔振措施。
第五章 空氣調節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5.1.1 主機房和基本工作間,均應設置空氣調節系統。
第5.1.2條 當主機房和其它房間的空調參數不同時,宜分別設置空調系統。
第二節 熱濕負荷計算
第5.2.1條 計算機和其它設備的散熱量應按產品的技術數據進行計算。
第5.2.2條 電子計算機機房空調的熱濕負荷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計算機和其它設備的散熱;
二、建築圍護結構的傳熱;
三、太陽輻射熱;
四、人體散熱、散濕;
五、照明裝置散熱;
六、新風負荷。
第三節 氣流組織
第5.3.1條 主機房和基本工作間空調系統的氣流組織,應根據設備對空調的要求、設備本身的冷卻方式、設備布置密度、設備發熱量以及房間溫濕度、室內風速、防塵、消聲等要求,並結合建築條件綜合考慮。
第5.3.2條 氣流組織形式應按計算機系統的要求確定,當未提出明確要求時,可按表
表5.3.2 氣流組織、風口及送風溫差
氣流組織 下送上回 上送上回(或側回) 側送側回
送風口 1.帶可調多葉閥的格柵風口2.條形風口(帶有條形風口的活動地板) 3.孔板 1.散流器2.帶擴散板風口3.孔板4.百葉風口5.格柵風口 1.百葉風口2.格柵風口
回風口 1.格柵風口2.百葉風口3.網板風口4.其它風口
送風溫差 4-6℃送風溫度應高於室內空氣露點溫度 4-6℃ 6-8℃
5.3.2選用。對設備布置密度大、設備發熱量大的主機房宜採用活動地板下送上回方式。
第5.3.3條 採用活動地板下送風時,出口風速不應大於3m/s,送風氣流不應直對工作人員。
第四節 系統設計
第5.4.1條 電子計算機機房要求空調的房間宜集中布置;室內溫、濕度要求相近的房間,宜相鄰布置。
第5.4.2條 主機房不宜設採暖散熱器。如設散熱器必須採取嚴格的防漏措施。
第5.4.3條 電子計算機機房的風管及其它管道的保溫和消聲材料及其粘結劑,應選用非燃燒材料或難燃燒材料。冷表面需作隔氣保溫處理。採用活動地板下送風方式時,樓板應採取保溫措施。
第5.4.4條 風管不宜穿過防火牆和變形縫。如必須穿過時,應在穿過防火牆處設防火閾;穿過變形縫處,應在兩側設防火閥。防火閾應既可手動又能自控。穿過防火牆、變形縫的風管兩側各2m范圍內的風管保溫材料,必須採用非燃燒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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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輕質PC模塊裝配式房屋是什麼材料製作而成
輕質PC模塊裝配式房屋是以輕質PC模塊裝配式房屋是以鋼結構為主體,兩面復合瓷藻硅結構板,中間灌注秸稈無機復合材料或輕質混凝土保溫漿料,通過工廠預制而成的一體式鋼結構PC復合牆板。以結構保溫一體化牆板為核心的裝配式建築體系,主要適用於六層以下建築,具有防火防潮、保溫隔音、抗震防風、無毒無甲醛、套內使用面積大、無露梁露柱、建造速度快(用工僅為傳統輕鋼房三分之一)以及材料可回收等優點。
4. 家裝材料清單
1、建材類:包括了地磚、石膏板、木工板、地板、踢腳線、膩子粉、油漆、電線、水管等。
2、五金類:包括了水槽、水龍頭、地漏、淋浴頭、門鎖、門吸、角閥等。
3、廚衛類:包括了櫥櫃、集成吊頂、浴霸、頂燈、浴室櫃、淋浴房、馬桶等
4、燈具類:包括客廳跟餐廳主燈、燈筒、射燈、卧室燈、壁燈等。
5、傢具類:包括了日用傢具,書櫃、窗簾、紗窗等。
6、牆面類:包括牆磚、石材、飾面板、玻璃、牆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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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家庭電腦房裝修的五大要點,分別都是什麼
現在這個互聯網時代,家裡沒有一台電腦,真不好意思說趕上了時代的發展。一般來說,每個家庭至少有一台電腦,如果有電腦,就需要設置電腦室。但是你知道電腦室要怎麼設計才合適嗎?今天,和大家一起來看看電腦室應該如何設計。如果你有需要電腦室的朋友,一起看看吧。需要知道家庭電腦室設計的5個主要事項。
電腦輻射除了損害皮膚健康外,還會誘發細胞癌症。電腦擺放時放在直射光線的窗戶上,二期放在空調防熱區下面,三期放在加熱器散熱片或加熱器附近。要調整好電腦的位置電腦擺放時放在直射光線的窗戶上,放在空調防熱區下面,三期放在加熱器散熱片或加熱器附近。主要輔助支持。工作人員座位的高度不能低,不僅影響工作效率,還影響身體健康。因此,配置電腦工作台、工作椅等專用「配件」是必不可少的。
6. 工作娛樂更舒適,怎麼合理布局電腦房
工作娛樂更舒適,怎麼合理布局電腦房?
3.電腦房書房裝修一般比較簡單,不要用顏色太多的油漆,最好是白色油漆之類的,這樣在電腦房書房看書或者工作的時候可以有更好的光線;電腦房布局也要遵循方便處理事情的原則。不要放太多東西,只要用一些綠色植物裝飾就可以了。電腦房注意通風,保持適當的溫度和濕度。電腦房的門窗應保持空氣流通順暢,有利於機器散熱。電腦不應該安裝在密閉或沒有窗戶的房間里。電腦房的窗戶要裝紗窗,保證通風,防止室外灰塵飄進來。
7. 學校電腦機房布置方案
國家標准: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規范
第一章 總則
第1.0.1條 為了使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確保電子計算機系統穩定可靠運行及保障機房工作人員有良好的工作環境,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確保質量,制定本規范。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於陸地上新建、改建和擴建的主機房建築面積大於或等於140平方m的電子計算機機房的設計。本規范不適用於工業控制用計算機機房和微型計算機機房。
第1.0.3條 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准規范的規定。
第二章 機房位置及設備布置
第一節 電子計算機機房位置選擇
第2.1.1條 電子計算機機房在多層建築或高層建築物內宜設於第二、三層。
第2.1.2條 電子計算機機房位置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電子比較穩定可靠,交通通訊方便,自然環境清潔;
二、遠離產生粉塵、油煙、有害氣體以及生產或貯存具有腐蝕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廠、倉庫、堆場等;
三、遠離強振源和強雜訊源;
四、避開強電磁場干擾。
第2.1.3條 當無法避開強電磁場干擾或為保障計算機系統信息安全,可採取有效的電磁屏蔽措施。
第二節 電子計算機機房組成
第2.2.1條 電子計算機機房組成應按計算機運行特點及設備具體要求確定,一般宜由主機房、基本工作間、第一類輔助房間、第二類輔助房間、第三類輔助房間等組成。
第2.2.2條 電子計算機機房的使用面積應根據計算機設備的外形尺寸布置確定。在計算機設備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況下,電子計算機機房的使用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主機房面積可按下列方法確定:
1.當計算機系統設備已選型時,可按下式計算:
A=K∑S (2.2.2-1)
式中A--計算機主機房使用面積(m2);
K--系數,取值為5~7;
S--計算機系統及輔助設備的投影面積(m2)。
2.當計算機系統的設備尚未選型時,可按下式計算:
A=KN (2.2.2-1)
式中K--單台設備佔用面積,可取4.5~5.5(m2v/台);
N--計算機主機房內所有設備的總台數。
二、基本工作間和第一類輔助房間面積的總和,宜等於或大於主機房面積的1.5倍。
三、上機准備室、外來用戶工作室、硬體及軟體人員辦公室等可按每人3.5m2~4m2計算。
第三節 設備布置
第2.3.1條 計算機設備宜採用分區布置,一般可分為主機區、存貯器區、數據輸入區、數據輸出區、通信區和監控制調度區等。具體劃分可根據系統配置及管理而定。
第2.3.2條 需要經常監視或操作的設備布置應便利操作。
第2.3.3條 產生塵埃及廢物的設備應遠離對塵埃敏感的設備,並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機房的回風口處。
第2.3.4條 主機房內通道與設備間的距離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兩相對機櫃正面之間的距離不應小於1.5m;
二、機櫃側面(或不用面)距牆不應小於0.5m,當需要維修測試時,則距牆不應小於1.2m;
三、走道凈寬不應小於1.2m。
第三章 環境條件
第一節 溫、濕度及空氣含塵濃度
第3.1.1條 主機房、基本工作間內的溫、濕度必須滿足計算機設備的要求。
第3.1.2條 電子計算機機房內溫、濕度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開機時電子計算機機房內的溫、濕度,應符合表3.1.2-1的規定。
表3.1.2-1 開機時電子計算機機房的溫、濕度
級 別 項 目 A 級 B 級
夏 季 冬 季 全 年
溫 度 23 ±2 ℃ 20±2 18-28℃
相對濕度 45%-65% 40%-70%
溫度變化率 <5℃\h 並不得結露 <10℃/h 並不得結露
二、停機時電子計算機機房內的溫、濕度,應符合表3.1.2-2的規定
表3.1.2-2 停機時電子計算機機房的溫、濕度
項 目 A 級 B 級
溫 度 5-35℃ 5-35℃
相對濕度 40%-70% 20%-80%
溫度變化率 <5℃/h並不得結露 <10℃/h並不得結露
第3.1.3條 開機時主機房的溫、濕度應執行A級,基本工作間可根據設備要求按A、B兩級執行,其它輔助房間應按工藝要求確定。
第3.1.4條 記錄介質庫的溫、濕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常用記錄介質庫的溫、濕度應與主機房相同;
二、其它記錄介質庫的要求應按表3.1.4採用。
表3.1.4 記錄介質庫的溫、濕度
品 種 卡片 紙帶 磁 帶 磁 盤
長期保存已記錄的 未記錄的 已記錄的 未記錄的
溫 度 5-40℃ 18-28℃ 0-40℃ 18-28℃ 0-40℃
相對濕度 30%-70% 40%-70% 20%-80% 20%-80%
磁場強度 <3,200A/m <4,000A/m <3,200A/m <4,000A/m
第3.1.5條 主機房內的空氣含塵濃度,在表態條件下測試,每升空氣中大於或等於0.5μm的塵粒數,應少於18,000粒。
第二節 雜訊、電磁干擾、振動及靜電
第3.2.1條 主機房內的雜訊,在計算機系統停機條件下,在主操作員位置測量應小於68dB(A)。
第3.2.2條 主機房內無線電干擾場強,在頻率為0.15~1,000MHz時,不應大於126dB。
第3.2.3條 主機房內磁場干擾環境場強不應大於800A/m。
第3.2.4條 在計算機系統停機條件下主機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動加速度值,不應大於500mm/s2。
第3.2.5條 主機房地面及工作檯面的靜電泄漏電阻,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計算機機房用活動地板技術條件》的規定。
第3.2.6條 主機房內絕緣體的靜電電位不應大於1kV。
第四節 室內裝飾
第4.4.1條 主機房室內裝飾應選用氣密性好、不起塵、易清潔,並在溫、濕度變化作用下變形小的材料,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牆壁和頂棚表面應平整,減少積灰面,並應避免眩光。如為抹灰時應符合高級抹灰的要求。
二、應鋪設活動地板。活動地板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計算機機房用活動地板技術條件》的要求。敷設高度應按實際需要確定,宜為200~350mm。
三、活動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裝飾,可採用水泥砂漿抹灰。地面材料應平整、耐磨。當活動地板下的空間為靜壓箱時,四壁及地面均應選用不起塵、不易積灰、易於清潔的飾面材料。
四、吊頂宜選用不起塵的吸聲材料,如吊頂以上及作為敷設管線用時,其四壁應抹灰,樓板底面應清理干凈;當吊頂以上空間為靜壓箱時,則頂部和四壁均應抹灰,並刷不易脫落的塗料,其管道的飾面,亦應選用不起塵的材料。
第4.4.2條 基本工作間、第一類輔助房間的室裝飾應選用不起塵、易清潔的材料。牆壁和頂棚表面應平整,減少積灰面。裝飾材料可根據需要採取防靜電措施。地面材料應平整、耐磨、易除塵。
第4.4.3條 主機房和基本工作間的內門、觀察窗、管線穿牆等的接縫處,均應採取密封措施。
第4.4.4第 電子計算機機房室內色調應淡雅柔和。
第4.4.5條 當主機房和基本工作間設有外窗時,宜採用雙層金屬密閉窗,並避免陽光的直射。當採用鋁合金窗時,可採用單層密閉窗,但玻璃應為中空玻璃。
第4.4.6條 當主機房內設有用水設備時,應採取有效的防止給排水漫溢和滲漏的措施。
第五節 雜訊及振動控制
第4.5.1條 主機房應遠離雜訊源。當不能避免時,應採取消聲和隔聲措施。
第4.5.2條 主機房內不宜設置高雜訊的空調設備。當必須設置時,應採取有效的隔聲措施。
第4.5.3條 當第二類輔助房間內有強烈振動的設備時,設備及其通往主機房的管道,應採取隔振措施。
第五章 空氣調節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5.1.1 主機房和基本工作間,均應設置空氣調節系統。
第5.1.2條 當主機房和其它房間的空調參數不同時,宜分別設置空調系統。
第二節 熱濕負荷計算
第5.2.1條 計算機和其它設備的散熱量應按產品的技術數據進行計算。
第5.2.2條 電子計算機機房空調的熱濕負荷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計算機和其它設備的散熱;
二、建築圍護結構的傳熱;
三、太陽輻射熱;
四、人體散熱、散濕;
五、照明裝置散熱;
六、新風負荷。
第三節 氣流組織
第5.3.1條 主機房和基本工作間空調系統的氣流組織,應根據設備對空調的要求、設備本身的冷卻方式、設備布置密度、設備發熱量以及房間溫濕度、室內風速、防塵、消聲等要求,並結合建築條件綜合考慮。
第5.3.2條 氣流組織形式應按計算機系統的要求確定,當未提出明確要求時,可按表
表5.3.2 氣流組織、風口及送風溫差
氣流組織 下送上回 上送上回(或側回) 側送側回
送風口 1.帶可調多葉閥的格柵風口2.條形風口(帶有條形風口的活動地板) 3.孔板 1.散流器2.帶擴散板風口3.孔板4.百葉風口5.格柵風口 1.百葉風口2.格柵風口
回風口 1.格柵風口2.百葉風口3.網板風口4.其它風口
送風溫差 4-6℃送風溫度應高於室內空氣露點溫度 4-6℃ 6-8℃
5.3.2選用。對設備布置密度大、設備發熱量大的主機房宜採用活動地板下送上回方式。
第5.3.3條 採用活動地板下送風時,出口風速不應大於3m/s,送風氣流不應直對工作人員。
第四節 系統設計
第5.4.1條 電子計算機機房要求空調的房間宜集中布置;室內溫、濕度要求相近的房間,宜相鄰布置。
第5.4.2條 主機房不宜設採暖散熱器。如設散熱器必須採取嚴格的防漏措施。
第5.4.3條 電子計算機機房的風管及其它管道的保溫和消聲材料及其粘結劑,應選用非燃燒材料或難燃燒材料。冷表面需作隔氣保溫處理。採用活動地板下送風方式時,樓板應採取保溫措施。
第5.4.4條 風管不宜穿過防火牆和變形縫。如必須穿過時,應在穿過防火牆處設防火閾;穿過變形縫處,應在兩側設防火閥。防火閾應既可手動又能自控。穿過防火牆、變形縫的風管兩側各2m范圍內的風管保溫材料,必須採用非燃燒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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