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汽車走保險損壞的東西我可以拿走嗎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要看保險公司的。如果保險公司提出來回收舊件,那麼維修以後進行了更換,換下來的部件就由保險公司回收,你不能帶走的。如果保險公司不回收舊件,你就可以帶走。如果與服務顧問關系好,協商一下也是可以帶走的 根據《保險法》第五十九條,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險金額,並且保險金額等於保險價值的,受損保險標的的全部權利歸於保險人。
汽車損壞,保險索賠的方法是:
一、 報案 事故發生後,保留事故現場,立即打電話向保險公司報案。
二、 現場處理
損失較小(一萬元以下),保險公司派人到現場查勘,並出具《查勘報告》。
損失較大(一萬元以上),如查勘員認為需要報交警處理,會向交警部門報案,由交警部門到現場調查取證,並出具《事故認定書》。
三、 定損修理
1、車主將車輛送抵定損中心並同時通知保險公司,定損 。
2、修理廠修車
3、車主提車
四、 提交單證進行索賠 理賠:收集索賠資料交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
五、 損失理算 保險公司收到齊備的索賠單證後進行理算,以確定最終的賠付金額。
六、 賠付 保險公司財務人員會根據理賠人員理算後的金額,向車主指定帳戶劃撥賠款
拓展資料:交通事故處理方案
1、 交通事故發生後,交警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確定對方全責,根據己方損失向對方主張賠償。
2、 首先根據對方的車輛是否機動車、車輛駕駛人員與車主的關系,機動車輛的投保公司來確定賠償責任人,即確定案件的被告。
3、 己方財產損失的,可以主張賠償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