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居家辦公期間,公司要求安裝電腦監控軟體,合法嗎
居家辦公也是在工作又不是在偷懶。近期有一條新聞報道要求員工居家辦公期間需要安裝電腦監控軟體,必須每5分鍾自動截屏,每天截屏不夠89次的算曠工。這樣的要求難免會讓人接受不了,畢竟是居家肯定不會像在公司那樣嚴格。
本身這個時期居家辦公也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我覺得大家作為職場中的人和企業都清楚一旦居家辦公,讓很多員工的工作效率、質量都沒有辦法達到跟公司上班期間相比較。
目前了解到的情況是該企業要求員工在工作期間,如果幾次抓拍不到,就要扣除全部績效,領導和HR也會跟著扣錢。因為規定每5分鍾抓拍一次人臉要求太緊張,工作期間肯定有人都不敢去上廁所,更別提上大號,主要擔心無法被抓拍到,但是人的正常生理反應總不能因為這5分鍾給憋住吧!
只要員工按時完成工作布置的任務,不就行了,畢竟職場中是很有競爭力,做得不夠好,很可能會被辭退,這一點相信大家心裡都跟明鏡似的,所以對工作不可能有一點怠慢。雖說有濫竽充數的人存在,畢竟是少數人,很簡單的事情,幹嘛又那麼麻煩呢?
該事件在網上大肆的發酵之後,該企業也做出了回復稱:網路爆料存在失實和誇張描述,事實上公司採取了適度寬松的原則,在確保員工工作效率的同時,也給予員工充足的休息時間,不存在89次抓拍算曠工這種情況。
從形式上看,公司要求員工安裝監控軟體,監督員工在上班期間的行為本身不涉及違法,關鍵在於公司要明確告知員工遠程監控的時間和范圍,同時也要必須經過員工本人的同意,否則就違反了《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規定。所以在特殊時間,員工的居家辦公企業看的不是員工產出,而是「員工坐在電腦前」的時間,這肯定有點離譜。如果企業只看工作時間和考勤,就離over時間也就不遠了。
我認為居家辦公期間大家遇到這樣的事情,企業可以把工作內容和時間的安排可以提前跟員工溝通好,有一個時間限制和節點,大家也會理解的。也相信很多員工是很自覺的,尤其當下的就業環境中,每個人都在力爭上游,自身又怎能偷懶。
Ⅱ 公司裝電腦監控系統軟體來監控員工工作電腦算違法嗎
如果因為安裝監控與員工產生勞動爭議,公司可將員工上班期間留存的關於員工上班期間的qq,微信聊天記錄進行下載,證據保全,可以作為證據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不向不特定人員公開,則屬於依法舉證行為,否則就視為泄露員工隱私權。
所以,公司在辦公電腦安裝監控軟體,以及下載保存員工使用辦公電腦的微信,qq聊天信息的行為,主觀上沒有過錯,不會構成侵犯隱私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但是公司在工作電腦中安裝監控軟體,對員工在工作期間使用QQ、微信等軟體與客戶聯系業務的記錄進行保存的行為,是企業具有正當目的的管理行為,並不具有窺探員工個人隱私的主觀故意,故該行為並未侵犯員工隱私權。
企業在工作經營場所應用電腦監控軟體具備合理合法。《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第8條中,明確寫有互聯網路單位為落實網路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能能紀錄並存留公司員工使用的互聯網網路地址,紀錄、跟進網路運行狀態,數據監測、記錄查詢網路安全事件等。只要企業遵照「提前告知」的規定,告知公司員工公司有電腦監控軟體部門會隨時監控聊天記錄等,但不可以把屬於個人隱私的信息內容進行散播,也不構成侵權行為。
Ⅲ 公司在員工使用的電腦上安裝監控軟體違法嗎
這個應該不違法,監控軟體不一定是監控你的隱私,而是安全監控。再說,工作用的電腦你拿來做隱私的事情本身就不對。而且公司對於自己的財產有處置權,對於公司的機密,為了防止泄露,安裝監控什麼的都正常,在電腦上裝監控軟體也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