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路犯罪種類的刑法規定有哪些
網路犯罪的刑法適用范圍主要分為兩類:一是針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及網路的犯罪下稱「網路犯罪」,計算機信息系統及網路作為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對象,如黑客入侵、傳播木馬病毒等;
二是利用計算機及網路實施的其他犯罪稱「涉網犯罪」,計算機信息系統及網路作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工具,如網路詐騙、網路傳銷、網路賭博等。
1、對網路犯罪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六條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2、對涉網犯罪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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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網路犯罪的方法
1、完善網路犯罪治理的法律依據。縱觀世界各國網路安全領域的立法,採用刑事手段保護網路安全、規范網路秩序已成為發展趨勢。
2、提高網路犯罪治理的執法能力。為應對手段日益先進、形式變化多樣的網路犯罪,必須不斷提高打擊網路犯罪的能力,使執法部門的機制、技術與技能能夠適應網路犯罪的治理需求。
3、推進網路犯罪治理的社會參與。在治理網路犯罪方面,社會力量的參與、協助和配合也非常重要。
要推進新時期治理網路犯罪的社會合作聯動,努力形成多方參與、協作共贏的社會防控機制,進一步提升預防、打擊網路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形成防範網路犯罪的社會合力。
要提高社會公眾防範網路犯罪的意識和能力,針對網路犯罪常見類型、慣用手法和動態特徵等開展多層面、多角度宣傳。
4、強化網路犯罪治理的國際合作。從技術實現的角度看,網路犯罪跨境、跨區域作案的特點非常明顯,這不僅給政府監管帶來很大難度,也給相關部門追蹤線索、破獲案件造成很大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