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小微企業認定標准
一、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50萬元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二、工業。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下、300萬元以上,且從業人員20人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三、批發業。從業人員5人以上,且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下、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三、零售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100萬元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四、交通運輸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上,且營業收入3000萬元以下、200萬元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五、倉儲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100萬元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六、住宿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下、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七、餐飲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下、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八、信息傳輸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100萬元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九、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物業管理。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5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一、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8000萬元以下、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二、其他未列明行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下、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三、小微企業需具備的其他條件。創業貸款中的小微企業,是指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小型微利企業的特點主要體現在「小型」和「微利」上。
除了要求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業以外,還包括三個標准:
一是資產總額,工業企業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的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是從業人數,工業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
三是稅收指標,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