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電腦報廢年限規定
【法律分析】
電腦報廢年限規定:
一、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短年限:電子設備、汽車、工具、傢具等5年。電腦屬於電子設備,按第3項規定折舊年限為5年,而實際上,一台PC機的實際使用年限平均為4年零8個月。
二、用於辦公的固定資產報廢標准:
已提足固定資產折舊費,達到使用年限,無修復價值或修理費用過高。
由於機器設備達不到國家規定的環保、安全等標准,必須拆除報廢,需提供國家監管部門的相關文件。
三、用於辦公的固定資產報廢審批流程:固定資產報廢以分公司為單位進行申請,流程如下:使用人(部門)提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公司行政部審核簽字公司財務審核簽字公司總經理簽字行政部處理處理費用上交公司財務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