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電腦采購標准
根據《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傢具配置標准》,購買台式機的價格為5000元以內,購買攜帶型計算機的價格為7000元以內,必須預裝正版操作系統,使用年限為6年。
中央行政單位購買台式機的數量上限為單位在編人員數量的100%,購買攜帶型電腦的數量為在編人員數量的50%,購買筆記本時要相應減少台式機的上限。
這個是中央行政單位的標准,地方的不一樣,一般都參考當地情況而制定,但一般不超過中央的標准。
『貳』 最新規定的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入賬單位價值標準是多少﹖
最新規定的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入賬單位價值標準是: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
這一標準是根據當前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狀況制定的,旨在規范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入賬管理,確保資產賬目的准確性和真實性。固定資產是事業單位運營的重要基礎,包括辦公設備、專用儀器、交通工具等,其單位價值的高低直接反映了資產的重要性和管理要求。
具體來說,一般設備是指事業單位日常辦公和事務處理所需的通用性設備,如電腦、列印機、辦公桌椅等。這些設備在單位價值超過1000元時,應作為固定資產入賬。而專用設備則是指事業單位特定業務或專業活動所需的設備,如科研儀器、醫療設備、教學用具等,其單位價值標准相對較高,超過1500元時才作為固定資產處理。
舉例來說,某事業單位購買了一批電腦用於日常辦公,每台電腦的價值為1200元。根據最新規定,這些電腦因單位價值超過1000元,應被認定為固定資產並相應入賬。同樣,如果該單位購置了一台價值2000元的專用科研儀器,也需按照固定資產進行管理。這樣的規定有助於事業單位更好地掌握自身資產狀況,進行科學合理的資產配置和管理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