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密承诺函的格式范文6篇
新保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 教育 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 承诺书 ,严格遵守保密 规章制度 ,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保密承诺是指保守国家秘密的承诺,其表现形式是签订保密承诺书。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保密的承诺函的格式 范文 ,仅供参考。
保密承诺函的格式范文一: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女士/先生(下称“乙方”)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甲方”)50亿元企业债券发行上市(下称“本项目”)提供相关的专业服务。在从事本项目的过程中,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有的信息和数据(统称“保密资料”),已经或将会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在此承诺:
一、除本承诺函第二、三条的规定外,除非为本项目执行之需要或得到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已得到的保密资料和本项目正在执行的情况。只有在本项目进行当中,乙方可按通常的工作程序或惯例,向有关的政府部门或监管部门,对本项目作适当的披露。
二、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 其它 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资料,乙方将:
(1) 立即通知甲方此类要求;
(2) 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资料,乙方将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 措施 ,要求所提供的保密资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乙方在配合甲方要求采取措施中所发生的费用,应得到甲方的补偿。
三、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资料:
(1) 乙方已经或将要从公开 渠道 获取的且已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2) 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该第三方对该等信息的拥有不是由于违反了其对其它方的保密义务的结果。
四、乙方对依本项目的需要而须依法公开的保密资料在本条款中承诺的保密义务,在甲方债券发行公开披露后终止。但除发生第二条的情况外,乙方对于在本次项目的工作中获得的,但无需公开的保密资料继续负有保密义务,直至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乙方无须再负保密义务为止。
五、除本承诺函第二、三条另有规定外,乙方承诺保密资料的使用只限于本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其它目的。另外,对保密资料外的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等,未经甲方的授权或许可,也不得向任何人士披露或发表评论。
六、乙方承认并同意,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资料之行为不构成甲方向乙方转让或授予乙方享有甲方对其商标、专利或技术秘密拥有的权益,亦不构成向乙方转让或授予乙方使用第三方许可甲方使用的商标、专利或技术秘密等有关权益。
七、若乙方违反本承诺函的保密义务,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本承诺函作为本项目签订有关聘用或服务协议中的保密条款。
八、本承诺函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承诺函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在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方式解决。
九、本承诺函自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除本承诺函另有规定外,本承诺函项下的
保密义务在本项目的进行期间和本项目完成之后继续有效,直至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乙方无须再负保密义务为止。
十、本承诺函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承诺函的格式范文二 :
致:
对于贵公司向我公司提供的已与贵公司存在租赁关系的第三方的商务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项目、租赁区域、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租金条件、物管费条件等),我公司郑重承诺:未经贵公司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社会公众、传播媒介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但有证据证明非我公司透露的除外),否则我公司将赔偿贵公司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本承诺函自xx年x月x日起至上述贵公司提供的已与贵公司存在租赁关系的第三方所涉《 租赁合同 》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之日止。
青岛……
xx年x月x日
保密承诺函的格式范文三:
承诺人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的要求,参加与 相关的工作。在本函全部内容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承诺人谨向****做出以下承诺:
第一条 承诺人同意并确认,其在工作过程中将接触到本函所称之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具有保密性质,承诺人仅能在工作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
本函中所称“保密信息”是指,涉及 的所有信息和资料,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也无论承诺人通过何种方式取得(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图纸、样品、项目文本及相关电子邮件及函电等)。
保密期限:指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承诺函所述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即向公众披露或为公众所知悉)之日止。
第二条 承诺人承诺履行的保密义务
1.承诺人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要求时向****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承诺人承诺,在保密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向除保密当事人(仅限于与产品生产直接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范围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泄露本保密协议的保密内容。
第三条 违反承诺的责任
承诺人同意,如承诺人有任何形式的泄密行为,应向****支付违约金 万元人民币,并就****因承诺人的任何违反本承诺函项下的义务的行为遭受到的任何损失对****进行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罚金、律师费等。在上述情况下,****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一切合作或雇佣关系。
第四条 对因本承诺函所发生的争议,应向****所在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本承诺函一式两份,****和承诺人各执一份。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保密承诺函的格式范文四:
致:
一、保密事项范围
保密事项是指:本事务所在为贵公司 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贵公司提供或告知的尚未为公众所知悉的相关秘密。
上述秘密之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和批复、划转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内部汇报材料、谈判方案、财务资料、相关的函电,等等。
二、保密事项的排除范围
需保密的信息范围不含以下内容:
1.本函签署时,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2.根据法律规定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求需公开或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3.经贵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予以公开的信息。
三、承担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
承担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包括:本事务所在完成委托事项过程中派出的经办律师以及其他因工作关系而可能获悉相关秘密的人员。
四、保密信息的使用
本事务所对保密信息的使用只限于为与贵公司委托事项有关的目的加以使用,而不得基于任何其他目的加以利用。
五、保密义务的具体内容
1.本事务所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在完成贵公司委托事项过程中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贵公司的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2.本事务所遵守贵公司已制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 职责;
3.除了完成委托事项的需要之外,本事务所承诺,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贵公司的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六、赔偿责任
本事务所过失或故意泄露知悉的贵公司的商业秘密或者擅自在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之外使用贵公司的商业秘密从而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事务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期限
本事务所承担保密义务自知悉相应的商业秘密之日起,且不因委托事项的完成而终止,除非该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
八、生效
本保密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xx年x月x日
保密承诺函的格式范文五:
致: XXXXX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即 公司,拟与贵公司就进行 商业合作,我公司确认与贵公司进行的商业合作过程形成的(包括但不限于)本承诺函中《1.专有信息的定义》规定中相关信息属于商业保密信息,具有保密性质,保密信息的提供及获取的前提是我公司根据本承诺书的规定对贵公司严格履行保密责任。我公司同意并做出以下承诺 :
1.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承诺函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基于本次合作及交易贵公司向我公司提供的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有关本次商业合作的全部未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
2.保密义务
2.1我公司同意严格保密贵公司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我公司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或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2.2我公司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 方法 对贵公司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复制专有信息。
2.3我公司保证不向贵我双方外的任何其他方透露本承诺函的任何内容以及与本次合作及交易相关的未公布信息。
2.4 未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我公司不得因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透露与贵公司进行本次合作及交易的任何信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的要求,或者交易审批的需要,我公司必须透露的,我公司应当事先尽快通知贵公司拟进行透露及拟透露的内容,其透露内容必须经贵公司事先认可。同时,我公司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贵公司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等透露带来的不利影响。
3.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3.1我公司同意如下内容:
3.1.1贵公司所透露的信息只能被我公司用于进行本次合作、参与本次交易的决策依据,我公司不能将贵公司所透露的专有信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3.1.2除我公司参与决策的管理人员和直接参与本次交易过程的普通员工外,我公司不能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我公司不得将专有信息及有关交易情况向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披露或者发表声明。
3.2我公司应当告知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之员工或我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遵守本保密协议的约定,并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之员工和中介机构履行保密义务。若参与本项工作之员工或中介机构违反本保密协议的约定,泄露了贵公司所透露的信息及依据本承诺函约定应予保密的其他专有信息,我公司应与泄密员工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4.例外情况
4.1我公司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4.1.1有书面材料证明,贵公司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已公开透露所提供的专有信息;
4.1.2有书面材料证明,在未进行任何透露之前,我公司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已经拥有的专有信息;
4.1.3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我公司之外的他方合法公开;
5.专有信息的交回
5.1当贵公司以书面形式要求我公司交回专有信息时,我公司应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我公司在交回以上有关资料前未经贵公司的允许不得采取抄写、复印、拷贝等任何方式留存专有信息。
5.2没有贵公司的书面许可,我公司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6.违约责任
6.1我公司如违约泄露贵公司向其提供的专有信息,应当按照贵公司的指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违约行为予以补救,包括但不限于采取有效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6.2 我公司应当赔偿贵公司因我公司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等。
7.保密期限
7.1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承诺函的约定。
7.2除非贵公司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承诺函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我公司必须按照本承诺函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在所接受的专有信息被社会公知前对所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承诺函有效期限的限制。
8.其他
8.1本承诺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8.2由本承诺函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
本承诺函自我公司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公 司(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 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密承诺函的格式范文六:
致: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工作局: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工作局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2014年度集中重点检查项目及境外国有资产检查项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1401392),我单位在此承诺,未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本单位(含本单位员工,下同)不得将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答疑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获悉其他投标人的任何信息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本单位不得将被检查企业财务数据、经营情况,以及由于参加投标或检查工作而获悉的部分或全部非公开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本单位不得将采购人组织检查工作的方案、细则、检查结果、意见、评价结论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本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发布、转发或评论由于参加投标或检查工作所获悉的其他投标人和被检查企业的任何信息。
本单位充分了解并知悉,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可能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与被检查企业有关的其他相关方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
如果本单位违背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直接依据本承诺函追究本单位的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和限制今后有关项目的投标资格),有权直接将本承诺函项下的争议提交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投标人名称----------------------------
授权代表签名-------------------------
公章-------------------------------------
日期-------------------------------------
B. 外部优盘插入保密电脑,怎么写情况说明
根据军工保密标准规定,接入不超过一分钟按照误插对待,超过一分钟则按照非密设备接入涉密计算机处理,如果优盘连接过互联网,则为破坏物理隔离。
情况说明要写清楚:谁,什么部门,什么职务,什么时间,因为什么发生了错误接入,接入多长时间,为什么会出现此种情况,发现后怎么处理的,今后怎么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C. 怎样在安装了涉密机的计算机拷出文件
是安装保密软件的涉密机吧
普通的存储介质是不能使用的,如果该涉密机开放了刻录功能,可以通过刻录光盘达到信息公开的功能
D. 保密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大家都知道要做好保密的工作,那么关于保密的工作具体有哪些呢?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保密电脑使用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保密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委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根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管理和保密等规定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委全体工作人员,适用于所有接入市人口计生委的淮安市电子政务外网的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网络和信息系统。
第三条 办公室为我委计算机及信息 系统安全 保密的主管处室,负责相关安全保密规定及 措施 的制定、检查和落实;负责全委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检查。
第四条 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计算机及信息安全保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处室计算机和信息的日常安全保密。
第二章 安全保密
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我委各类文件和信息的定密工作,以及有关涉及保密信息的计算机使用和管理。
第六条 本委各处室涉密计算机必须贴有明显标记,以区分非保密载体和保密载体,保密计算机必须由专人进行管理和操作,未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保密计算机。
第七条 本委所有使用的 笔记本 电脑严禁编辑、存储保密信息,如工作需要处理保密资料的,将视作保密计算机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携带。
第八条 涉及保密信息处理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口令,并且不得接入国际互联网,专网专用。
第九条 处理保密信息计算机的软件安装、硬件维护、淘汰更新必须由专人负责。
第十条 备份保密信息的存储介质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对重要内容进行加密处理,不得随意携带和拷贝。
第十一条 各处室需要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参照《淮安市人口计生委信息发布制度》具体执行。
第三章 设备管理
第十二条 办公室负责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采购和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 计算机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随机工具软件由各处室明确专人保管。
第十四条 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部设备的安装和设置,由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调配资源,非经许可严禁随意更改计算机内部设置的网络参数。
第十五条 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处理保密信息的计算机维修和淘汰,必须按保密规定,确保不涉密、不泄密。
第四章 病毒防治
第十七条 各处室计算机使用前必须统一安装由办公室提供的防病毒软件,并定期进行病毒检查、杀毒和升级。
第十八条 外来电子信息存储介质及对外交换后的电子信息存储介质使用前须经过病毒检查,不得擅自运行外来软件和使用未经检查的外来电子信息存储介质。
第十九条 一经发现病毒,应立即 报告 办公室,进行病毒查杀处理。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二、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我委的公用笔记本电脑应当落实专机专用,专柜存放,专人管理,确保安全。
第二条 我委的笔记本电脑一般应在办公场所使用。应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室的,应当报委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使用管理。
第三条 携带笔记本电脑出差、开会时,应妥善保管,不准带入无关场所,防止丢失、被盗。
第四条 存储涉密信息的笔记本电脑,应按照涉密信息的最高密级进行保密管理,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接入国际互联网。
第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规定
一、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
二、各涉密处室应将本处室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
三、凡需外送 修理 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工作人员和主管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四、由专人负责各处室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五、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四、信息发布制度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淮安市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维护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在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门户网站所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三条门户网站是淮安市人口计生委信息服务的枢纽,为全委各处室和全市各级人口计生委向社会发布信息,提供平台。第四条门户网站以发布人口计生信息为主,重点发布淮安市人口计生委相关 政策法规 、工作动态、公告、政务信息公开、图文消息、 办事指南 、以及其他与淮安市人口计生委工作相关的信息。
第五条各处室和全市各级人口计生委要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门户网站搞好对外宣传。
第六条各处室和全市各级人口计生委需要在门户网站发布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重要信息时,必须提供电子文档,通过网络、软盘、u盘等方式传输给办公室。
第七条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应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八条信息审核内容包括:
(一)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
(二)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三)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第九条信息更新和信息网上发布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信息资料的审核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
第十条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损失、泄密的,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上网信息保密制度
一、上网信息主要指文本、数据、图片、图像、动画、声音等。
二、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在本委网站上发布任何信息及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都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必须经过严格审查,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社会、本委利益的内容出现。凡可能涉及保密范围的信息,须经委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上网。
三、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一)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处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四、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 其它 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五、本委工作人员如在本委网站上发现有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办公室,并保留原始记录。办公室应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密监督检查,网络管理员负责上网信息的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工作,对发现和接到的泄密事件、有害信息和安全技术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删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转存好原始记录,并立即向委领导报告。
六、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
规定一、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二、有涉密存储介质的处室和单位需填写和保管“涉密存储介质登记表”,并将登记表的复制件报委保密领导小组登记、备案并及时报告变动情况。
三、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存放在本单位指定的 保险 柜中。
四、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出工作区的,需填写“涉密存储介质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保密领导小组登记备案,返回后要经保密领导小组审查注销。
六、复制涉密存储介质,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且每份介质各填一份“涉密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并赋予不同编号。七、需归档的涉密存储介质,应连同“涉密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一起及时归档。
八、各处室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
九、涉密存储介质的维修应保证信息不被泄露,由各涉密处室负责人负责。需外送维修的,要经领导批准,到国家保密主管部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并有保密人员在场。
十、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负责销毁。
七、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保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本委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的保密管理,根据有关复印机保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定适用于本委所有数字复印机、和具有复印功能的一体机。
第二条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保密管理工作由委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由政治素质好、技术熟练、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负责,严禁无关人员使用复印机。一体机管理由使用人负责。
第三条复印文件、资料必须征得复印机管理人员同意,并严格控制复印份数。
第四条绝密件、机密件不允许复印。秘密件一般情况不允许复印。确因工作原因需复印秘密件时,应征得保密员同意,并做详细记录。复印件与文件原件具有同等密级,按密件办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严格禁止复印的文件、资料有:标识绝密、机密的文件、电报;中省领导人讲话内部稿、录音稿或记录稿;发文单位不准复印的文件、资料、图纸、刊物;货币、有价票证;内容反动、淫秽、封建迷信的读物、图牌及违禁文字资料等。
第七条一体机日常管理参照复印机进行。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予以必要处理,情节轻微的,在本委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将依照《保密守国家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委群工局计算机安全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局全体干部职工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一、综合科统一管理计算机资源。由各科登记后综合科备案。各涉密科应建立设备台帐档案,用以记录设备的原始资料、运行过程中的维修、升级和变更等情况,设备的随机资料(含磁介质、光盘等)及保修(单)卡由各涉密科自行保管。
二、计算机密级类别的设定,由局保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储存信息的最高密级设定计算机密级,由综合科负责按保密规定粘贴密级标识,做好计算机三层标密工作。
三、计算机资源原则上只能用于本单位的正常工作,禁止利用计算机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承担涉密事项处理的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控制,不得他人使用。
五、禁止使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统;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系统上处理涉密信息。
六、对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安装物理隔离卡,严格一机两用操作程序,未安装物理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严禁连接国际互联网。
七、涉密计算机系统的软件配置情况及本身有涉密内容的各种应用软件,不得进行外借和拷贝。
八、不得将涉密存储介质带出办公场所,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的,需履行相应的审批和登记手续。
九、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u盘不得在涉密计算机设备上使用;涉密计算机必需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升级。
十、各科室、各单位产生的涉密信息其输出需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批,由专人进行操作,并登记、备案,对输出的涉密信息按相应密级进行管理。
十一、涉密信息除制定完善的备份制度外,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盗、防火措施,保证备份的安全保密,并做好异地保存。
计算机保密与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局机关计算机保密及安全管理,保守国家秘密,保障计算机系统的正常使用,发挥办公自动化的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计算机安全操作技术管理
第二条站所的计算机由办公室统一建立包括机器配置、维修记录、更换部件等内容的计算机档案。每台计算机要明确专人管理,使用者为计算机第一责任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
第三条使用者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程序使用计算机。按正常步骤开启和退出 操作系统 ;不得随意改动计算机操作系统内设置网络的有关参数;不得随意删改计算机统一设置的系统软件;应经常清理计算机内无用文件和垃圾站内无用信息,保持正常的硬盘空间。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接线板的开关)。
第四条使用者要确保计算机在无病毒状态下工作。计算机要加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杀毒软件(一般一个月)和定期杀毒(一般一星期一次);对初次使用的软件、数据载体(软盘、u盘、移动硬盘、光盘)应经杀毒软件检测确认无病毒和无害数据后,方可投入使用。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运行,并与计算机管理员联系,在与室机关局域网切断连接的情况下,及时消除病毒。
第五条计算机主要是用于业务数据的处理及信息传输,提高工作效率。严禁上班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及安装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第六条使用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时,要遵守《全国人大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国务院2000年9月颁布的(第292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不得进入色情网站、反动网站及×××网站。不得利用室机关的网络设备传递反动、错误的信息。违反此条规定者,由办公室收回使用者的计算机,并按相关的规定给予惩处。
第七条计算机的购置和维护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计算机出现异常现象(如网络错误或系统 死机 等),应及时与办公室管理人员联系,由办公室指派专业人员维修,不得自行拆卸修理,以免造成使用者数据的破坏。维护人员修理后需作修理记录以便备查。
第八条使用者要爱护计算机和网络设备,不得随意拆装上网计算机的网卡和网线等网络设备。
第三章安全保密管理
第九条计算机操作中,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和室机关的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硬盘中存储确定为密级的文档,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时,必须切断与国际互联网的连接状态。不得利用计算机国际互联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络进行收集、整理、窃取国家秘密的活动;利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送、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十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严禁传输绝密级涉密信息。对机密级、秘密级涉密信息,应当分别作出"机密"、"秘密"标志,加密后在有关保密网络传输。禁止在国际互联网上传递一切涉密信息。
第十一条计算机使用者负责网络信息的保密管理,监控网络信息正常运行;发现泄漏国家秘密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保密工作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
第十二条计算机内的重要文件由专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随意复制和解密;对需要保存的涉密信息,可转存到光盘或其他可移动的介质上;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报废的磁盘和其他存储设备中的秘密信息由技术人员进行彻底清除。存储涉密信息的介质必须按照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必须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的保密要求加以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对信息载体(软盘、光盘等)及计算机处理的业务报表、技术数据、图纸要有专人负责保存,按规定使用、借阅、移交、销毁。
第十四条必须确保局域网的安全、保密。局域网的安全保密工作接受保密部门的业务指导;保密通信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接受机要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十五条所有上网计算机的使用都必须按照操作规范正确使用,严禁外来人员使用上网计算机。
第十六条局域网管理人员和工作站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条例,严禁泄露与网络有关的口令和数据。网上所有数据必须定期备份,安全放置。
第十七条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后,不得随意请不能接触保密资料的公司或人员修理,由办公室指派专人在有保密人员的监督下修理。拆换下来的废旧零件要及时销毁。
第四章主控机房管理
第十八条非机房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机房。经同意进入机房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机房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主控机房建立、健全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发现、报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维护制度,对机关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进行经常性的病毒检测,负责机关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机房内正在运行的设备禁止随意操作使用,出入机房人员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使用机房内的各种机器设备。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机房内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如会客、聊天等),遇有客人来访,可在相关办公室接待。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应保持机房内卫生、整洁。坚持做到每天一次小清理,每周一次大清理。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杜绝一切火灾隐患。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结合国家及省、州、县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E. 保密电脑申请原因、用途
可以这样写:
关于购买保密电脑的申请报告
XX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阅读此申请报告。为了方便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将xx资料归口xx部,由资料管理员协助技术研发中心保管xx部针对xx资料的保密工作,制定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该制度将计算机管理与资料保密管理结合在一起,为了更方便有效的工作,x部特向公司申请工作中必需的软硬件设备装置申请设备及服务。
1.硬件设备:一台双硬盘的电脑
用途:考虑到x资料的特殊性,xx部计划对xx资料使用单独的计算机进行管理,该计算机需要两个硬盘,一个硬盘做日常使用,一个硬盘做资料备份使用,这样可以避免日立技术资料的无意丢失而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软件设备:专用服务器
用途:为了做好xx资料的保密工作,xx部特制定出计算机管理与资料保密管理相结合的保密制度,制度中主要主要涉及以下服务功能:登录使用权限、阅读权限、拷贝修改权限、打印权限、收发权限、摘录权限、销毁删除权限、拍照权限等。
3.服务措施
(1)登录使用权限:使用者需经技术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计算机,且计算机设置登录口令或密码,口令或密码每三个月更换一次由资料管理员告知使用者。
(2)阅读、拷贝修改权限:所有的x资料编制好目录后都以电子文档以PDF形式存于计算机硬盘中,且计算机T服务器设置限定可读权限进行是否可拷贝修改的限制。
F. 涉密计算机管理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涉密计算机安全使用保密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涉密计算机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涉密计算机管理规定如下
一、涉密计算机原则上专机专用,特殊情况需多人使用的,由处室、单位指定专人管理。
二、涉密计算机使用及保管场所的安全防护 措施 应符合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确保防护设施的安全可靠。绝密级便携式计算机必须存放在 保险 柜中;机密级以下的便携式计算机要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密码文件柜中。
三、涉密计算机只能在本单位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转借他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计算机外出的,需填写“涉密计算机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局保密领导小组备案,逐件登记涉密计算机内的涉密信息。返回时,保密机构对其携带的涉密计算机进行保密检查,以确保涉密计算机的安全。
四、涉密计算机的传递按照《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的要求管理。
五、涉密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连入国际互联网等非涉密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格一机两用操作程序,未安装物理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严禁连接国际互联网。
六、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人员是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的责任人,其日常保密管理职责如下:
1、应设置8位数以上的开机密码,以防止他人盗用和破译,开机密码应定期更改。
2、 应在涉密计算机的显着位置进行标识,不得让其他无关人员使用涉密计算机。
七、涉密计算机必须配备安全保密,查杀病毒、木马等的国产杀毒软件。配备的安全产品需经省保密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检测和安装、维护。
八、涉密计算机使用的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按涉密计算机的同等级别进行管理,不得与其他非涉密计算机网络及通讯网络连接;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无线功能的信息设备。
九、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原则上由信息中心负责。需外送维修的,维修前,应进行登记,将涉密信息备份后,彻底清除涉密信息或拆除所有涉密存储介质,到保密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并有保密人员在场。维修完毕后,进行核对、技术测试和审查,符合有关标准后才能投入使用。
十、涉密计算机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使用期满等原因交回时,对涉密计算机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登记备案、妥善保管;需归档的,应按相关规定归档。
十一、不再使用的涉密计算机应由使用者提出 报告 ,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领导小组统一处理,确保有关内容和数据不可恢复。禁止将未经技术处理的涉密计算机转为非涉密计算机或进行公益捐赠。
十三、责任人每半年对涉密计算机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做出文字或电子记录,发现丢失应及时向保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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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保密电脑使用规定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根据《保密法》和(国保发1号)文件等有关保密法规精神,为保护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 根据《保密法》和(国保发1号)文件等有关保密法规精神,为保护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 涉密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掌握保密基本知识,熟悉保密法规。
三 计算机处理的秘密信息及载体(磁盘磁带和打印出的文件等),应视为“三密”件,由专人管理体制。
四 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加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存销、处理、传递。
五 处理涉密的计算机,必须配置视频辐射干扰器机。
六 使用进口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时,应当进行保密技术安全检查。
H. 涉密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为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加强在网络维护管理过程中涉及国家和企业工作的管理,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涉密网络保密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涉密网络保密管理规定篇一
一、涉密信息网络应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系统审批暂行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的保密技术防范 措施 。
二、所有上网用户严禁在接有涉密网络的计算机上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外来软件、盘片,严禁用户私自修改本机的软、硬件配置,对于重要的计算机信息子系统,网络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是否感染病毒,实行专机、专盘、专用,对系统进行维护时,应采取数据保护措施,如修改、抽取、转储等,应事先对数据库进行备份。
三、禁止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禁止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进行移动存储介质数据交换。
四、涉密信息网络使用者有责任保守各种机密,认真执行安全保密措施,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障重要的数据不会泄露,记载有机密信息的报废磁介质和纸张,必须进行销毁后方可丢弃。
五、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不再使用的信息应及时销毁。
六、涉密信息网络及其用户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公共信息网联网,必须与公共信息实行物理隔离。
七、涉密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严格审查,定期进行检查,并保持相对稳定。
涉密网络保密管理规定篇二
第一条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第二条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处理涉密资料。涉密计算机要专人管理、专人负责、专人使用,并设置密码,禁止访问互联网及其他外部网络系统。
第三条凡涉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第四条严禁私自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带出机关,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机关的要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保管。
第五条使用电子文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文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密信息。
第六条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杀毒,定期对其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以加强防护措施。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如需送到机关外维修时,要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员到机关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先征求有关领导批准,并做相应的技术处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第八条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防止因存储介质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介质可用光盘、硬盘等方式,要妥善保存。
第九条机关工作人员调离时要将有关涉密资料、档案、移动存储设备移交有关人员,调离后对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非涉密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 其它 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或工作秘密信息。
七、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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