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电脑三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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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电脑三包”)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 IBM对政府此项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举措完全支持。在具体实施层面,为配合此规定的实施针对相关产品的服务向 中国大陆计算机消费市场做出以下承诺。若IBM个人电脑有限保修服务方面的其它规定、承诺与本《措施》有冲突的, 按本《措施》执行。若本《措施》与三包规定有冲突的,按三包规定执行。IBM对本措施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发布并在2002年9月1日之后经合法渠道销售给个人消费者的IBM个人电脑产品。 销售日期依据消费者提供的有效购货发票。具体产品清单详见电脑三包附录《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
第二条 基本概念
在中国大陆地区发布及销售的机型
IBM个人电脑机型编号的规则为7位数字或字母,例如264747C。前四位数字代表产品家族ThinkPadT系列。后三位数字字母代表机型和发布、销售的国家代码。47代表T21机型,C表示China代表中国大陆地区,表示此T21机型为在中国大陆地区发布并合法销售的。
如果依据以上方法仍难以判断,还可以通过查询IBM网站:http://www.ibm.com/cn 或拨打全国免费电话 800-810-1818,在未开通 800 的地区拨打010-8498-1188 向IBM查询。
个人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针对电脑三包的解释,其对象是以个人身份购买个人电脑产品用于生活消费的消费者。消费者须持有抬头为个人姓名的商业零售发票。为保障发货票的有效性及个人消费者的自身利益,请通过IBM授权经销商处购买或通过IBM直销网站:http://www.ibm.com/cn 联络购买IBM个人电脑产品。单位购买或单位发放使用的不属于电脑三包范围。
有效发货票
使用国家税务局规定的正规商业零售发票。发票上缺少以下内容中任何一项的均被视为无效发票。
购买机器的机型,逐一列出。
购买机器的序列号,与机型相对应逐一列出。
购买机器日期,包含年、月、日。
外设(如显示器)、选购件要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序列号或选件条码号。并分别标价。
如发现消费者使用假发票的,IBM保留向工商部门通报、检举的权利以及拒绝服务的权利。
机器保修卡(三包凭证)
机器保修卡即作为三包凭证。在个人消费者购买IBM个人电脑产品时,应在开箱验机后立即按要求填写保修卡并要求经销商加盖公章,将客户返回联寄回IBM指定地址, 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通过直销渠道购买产品的消费者不需要加盖经销商公章。
在三包有效期内发生维修、换货、退货时,保修卡和发票缺一不可,如果消费者丢失保修卡(三包凭证)或发货票,本着中国法律谁申诉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须和原经销商联络,提供原购机发票“存根联”复印件或保修卡号,否则IBM有权拒绝其维修、换货、退货的要求。
退货、换货由销售者处理;修理由蓝色快车处理。经销商可在为消费者退货、换货之后再按照IBM相关规定与IBM退换。此过程与消费者无关。
第三条 三包有效期
符合《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的IBM个人电脑的三包有效期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原IBM标准保修期不足三包规定的,按三包规定执行,原保修期超过三包规定的,三包有效期内按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有效期外按原保修规定执行。
三包有效期可从政府发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文件中获得或查询相关政府部门的网站。
IBM个人电脑产品的保修期可从机器保修卡、IBM网站或致电全国免费电话800-810-1818 查询。
第四条 开箱即损
根据电脑三包规定,自有效发票上记载购买日期的7个日历日内(法定节日除外),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电脑三包中《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第8个日历日到第15个日历日内(法定节日除外),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IBM中国信息中心(全国免费电话 800-810-1818)是IBM中国唯一授权为IBM个人电脑产品提供软件技术支持的组织。
蓝色快车计算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全国免费报修电话 800-810-1818)是IBM中国唯一授权为IBM个人电脑产品提供硬件维修服务的组织。
需要强调的是依据《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以下故障不在退货、换货之列:
未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状态下使用或未按常规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故障。
故障出现后未经过IBM授权人员检查、维护的情况。
台式微型计算机主机和笔记本微型计算机机箱曾被非IBM授权人员打开过的情况。
“维护”是指在不更换备件的情况下的测试、对BIOS、驱动程序进行升级或者对操作系统、应用程序做必要的升级;
“不能正常启动”指机器在启动过程中死机、报错(一般会在屏幕显示错误代码或者有鸣叫提示)、循环启动、不能正确进入操作系统等现象。
“死机”指系统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屏幕锁定,外设没有响应,并且频率较高,计算机在负荷较大时偶尔的死机并非电脑的故障。
根据电脑三包的规定,所有性能故障的判断应在机器标准配置下,并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状态下进行。
第五条 重复维修
在微型计算机整机的三包有效期内,即有效发票记载购买日起的一年内,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就《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即第二次维修后,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再次发生《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凭服务单要求销售者换货。
第六条 维修时间超长
送修的情况维修时间从消费者送机器到蓝色快车服务站,且蓝色快车接受服务开始,到蓝色快车通知消费者或其委托人取机为止。上门维修的情况维修时间从蓝色快车接受服务开始,到蓝色快车上门维修服务完成为止。维修期间因联络消费者、等待消费者所占去的时间须从维修时间里扣除。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延误须从维修时间里扣除。
因为等待备件而使维修时间超过60个工作日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换机。
因为修理者自身原因而使维修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换机。
第七条 退货与换货
符合整机退机条件的,按电脑三包第十六条的规定,与主机同时销售的显示器、键盘、鼠标等商品一并退货。符合换机条件的,整机故障的更换整机、外设故障的更换外设、选购件故障的更换选购件。外设、选购件符合退货条件的,按发票中相应项目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退款时按《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商品目录》所规定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
第八条 选购件
在三包规定第十七条中选购件符合退货条件的,由销售者退还选购件的货款。IBM投影仪属于电脑外设,不属于选购件。
第九条 其它
针对电脑三包及本措施规定之外的争议,由相关方面协商解决。
‘贰’ 微型计算机商品的“三包”期限有哪些规定
02微型计算机商品的“三包”有效期分为整机“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主机整机“三包”有效期限为1年;外设商品“三包”有效期为1年(其中投影机为2年);选购件“三包”有效期为2年;软件及随机软件(含赠送软件)“三包”有效期为3个月,预装软件“三包”有效期为1年。台式微型机主机、笔记本微型机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2年;外设商品中数码相机(无微型计算机接口功能的除外)的主要部件专用充电地和存诸卡的“三包”有效期为1年;投影机的主要部件灯泡的“三包”有效期为6个月。“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叁’ 电脑的三包法性能故障表包含哪些内容
1. 整机
实行三包法以后,按照国家的规定, PC 整机的保修期限是 1 年,主要部件 2 年 , 主要部件包括 CPU ,主板,内存,显卡,硬盘,电源。
如果你仔细阅读了三包法具体内容你会发现,三包法规定非常有利于购买品牌机,对兼容机的规定不是很多。三包法中详细规定了主机,外设商品在七日内, 15 日内如有问题时可退可换,而没有对选购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兼容机)进行相应的规定。主机和外设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销售者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如因销售者既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也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不过三包法中的第十五条规定不是很好,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主机或外设在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时,要求换货的,需要按规定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国家规定的折旧为日 0.25% ,如果你的机器在购买 400 天后出现问题,还没有超过两年,这时如果算折旧的话,已经没有价值了,但是如果按发货票价格退款,倒是很划算,退回的钱即使买一台高性能的主机后,还要有余钱。
在实际的应用中,经销商为了自己的利益,都在钻法律的空子,再加上消费者不了解三包的具体内容,更何况一些专门负责 315 的人员也不是很了解电脑三包的详细内容,想退货清款,几乎没可能。
2. 选购件
在没有实行三包之前,主板,内存,硬盘,显卡等还有保修三年的,但是自从三包实行后,保修期限都改为 1 年。国家规定的是在 1 年内换新,并且换新后需要重新计算保修期限。
这里就有一个容易发生歧义的地方,那就是我在电脑公司买的是一台组装机,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的时候,连续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时,这是商家是不会给你退整机的,只会对相应的故障件进行更换或修理。因为咱们大家所认为的 “ 整机 ” ,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整机,而是选购件,只不过我们购买的选购件,在电脑公司那里被装在了一起,最后以整机的形式拿回了家。因此我们在电脑公司购买的 “ 兼容机 ” 的三包只能按 “ 选购件 ” 的三包规定执行,哪个部件坏了,只能对哪个部件进行修理,而没有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时,退换整机的说法。
请参考<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三包)第十七条如下: 第十七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有一点不错,无论是整机还是选购件,只要更换了新品,其三包有效期将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3. 外设
在电脑三包中,显示器,键盘,鼠标,光驱,软驱等都属于外设,保修期限都只有 1 年。其中也有不少相矛盾的地方,主机里面规定了硬盘驱动器,电源属于主要部件,但外设里面也有硬盘驱动器和电源,不知道实际应用中该按哪个执行?
在三包法第二十八条中也规定了不实行三包的条款:
( 一 )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解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过保了,再修理当然要花钱了。
( 二 ) 未按产品使用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解释:这条有点麻烦,具体的使用要求不大好判断是谁的责任。
( 三 ) 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解释: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主机有故障时,在三包期内千万不要私自拆开机器或请朋友或其他非指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否则可能脱保。 “ 拆动造成损坏 “ 这几个字如果理解成 “ 我拆了但是没有损坏也应该是在三包之内,但是有没有损坏,是谁说了算的,这个你考虑过没有?
( 四 ) 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解释:三包的有效凭证是购机发票,并且是以购机发票的日期为计算日期,并不是以三包凭证来计算的。注意:在购机发票上要注明购机的型号,名称等相关内容,防止出现尽管有发票,但是也不能证明这张发票是自己的购机发票。
( 五 ) 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解释:这不用说了。
( 六 ) 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解释:当销售者对你购买的机器进行维修时,如更换了相关部件时,一定要其在三包凭证是进行标注。另外,不要因为品牌机的配置低,而私下与经销商协商更换档次更高的部件,如更换 40G 或 80G 的硬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来机器发生故障时,指定的维修站是不会给予修理的。
( 七 ) 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解释:在实际操作中这一点很难辩别。
( 八 ) 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解释:主要是 CIH 等能够对硬件进行破坏的病毒,造成机器不能正常启动。
( 九 ) 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解释:三无产品是没有三包待遇的。
( 十 )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解释:这条是说如果是人为,意外的破坏造成的损坏,也只能要消费者个人承担责任。
包修与保修的区别
因为国家三包法规定的选购件的三包期限为 1 年,在一年内如有性能性故障时,经销商应该予以换新。不过经销商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自己的商品,便对外宣称是三年保修。注意: “ 包 ” 与 “ 保 ” 的区别,如果你的选购件是三年保修,那么你只能享受国家规定的一年免费的包修服务,第二,三年的保修是需要付费才能保修的。
新品与良品的区别
在三包法实行以前,如果兼容机的部件出现问题时,相关部件可由经销商给予更换良品,也就是能够正常使用的但可能经过维修的部件。但在三包法实行以后,如果相关选购件出现性能性故障时,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新的选购件。 相关凭证的保留
做为消费者,当销售者或维修者为主机进行维修时,我们必须要求其在三包凭证的维修状况中填写相就的说明,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材料,以便我们能够以此来向销售者要求更换新机或退货。
最后说明一点:我们消费者在购买计算机时,千万不要为了省钱,而不要购机发票,因为发票是三包的关键凭证。
‘肆’ 国家三包法
从去年 9 月 1 日电脑三包法颂布实施,好象是给了消费者一米粒定心丸,我们再买电脑就放心了,其实不然,法律是公平的,法律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维护经销商的合法利益。要不如果把经销商们打急了,就没有人去做电脑这行的生意了,那我们找谁买电脑去?不过从我自己干电脑售后服务这一块,好多消费者都没有认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面就三包法的具体内容,关于电脑整机和计算机选购件部分谈一谈计算机产品的保修情况。
【拓展资料】
1. 整机
实行三包法以后,按照国家的规定, PC 整机的保修期限是 1 年,主要部件 2 年 , 主要部件包括 CPU ,主板,内存,显卡,硬盘,电源。
如果你仔细阅读了三包法具体内容你会发现,三包法规定非常有利于购买品牌机,对兼容机的规定不是很多。三包法中详细规定了主机,外设商品在七日内, 15 日内如有问题时可退可换,而没有对选购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兼容机)进行相应的规定。主机和外设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销售者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如因销售者既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也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不过三包法中的第十五条规定不是很好,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主机或外设在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时,要求换货的,需要按规定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国家规定的折旧为日 0.25% ,如果你的机器在购买 400 天后出现问题,还没有超过两年,这时如果算折旧的话,已经没有价值了,但是如果按发货票价格退款,倒是很划算,退回的钱即使买一台高性能的主机后,还要有余钱。
在实际的应用中,经销商为了自己的利益,都在钻法律的空子,再加上消费者不了解三包的具体内容,更何况一些专门负责 315 的人员也不是很了解电脑三包的详细内容,想退货清款,几乎没可能。
2. 选购件
在没有实行三包之前,主板,内存,硬盘,显卡等还有保修三年的,但是自从三包实行后,保修期限都改为 1 年。国家规定的是在 1 年内换新,并且换新后需要重新计算保修期限。
这里就有一个容易发生歧义的地方,那就是我在电脑公司买的是一台组装机,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的时候,连续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时,这是商家是不会给你退整机的,只会对相应的故障件进行更换或修理。因为咱们大家所认为的 “ 整机 ” ,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整机,而是选购件,只不过我们购买的选购件,在电脑公司那里被装在了一起,最后以整机的形式拿回了家。因此我们在电脑公司购买的 “ 兼容机 ” 的三包只能按 “ 选购件 ” 的三包规定执行,哪个部件坏了,只能对哪个部件进行修理,而没有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时,退换整机的说法。
请参考<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三包)第十七条如下: 第十七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有一点不错,无论是整机还是选购件,只要更换了新品,其三包有效期将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3. 外设
在电脑三包中,显示器,键盘,鼠标,光驱,软驱等都属于外设,保修期限都只有 1 年。其中也有不少相矛盾的地方,主机里面规定了硬盘驱动器,电源属于主要部件,但外设里面也有硬盘驱动器和电源,不知道实际应用中该按哪个执行?
在三包法第二十八条中也规定了不实行三包的条款:
( 一 )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解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过保了,再修理当然要花钱了。
( 二 ) 未按产品使用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解释:这条有点麻烦,具体的使用要求不大好判断是谁的责任。
( 三 ) 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解释: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主机有故障时,在三包期内千万不要私自拆开机器或请朋友或其他非指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否则可能脱保。 “ 拆动造成损坏 “ 这几个字如果理解成 “ 我拆了但是没有损坏也应该是在三包之内,但是有没有损坏,是谁说了算的,这个你考虑过没有?
( 四 ) 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解释:三包的有效凭证是购机发票,并且是以购机发票的日期为计算日期,并不是以三包凭证来计算的。注意:在购机发票上要注明购机的型号,名称等相关内容,防止出现尽管有发票,但是也不能证明这张发票是自己的购机发票。
( 五 ) 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解释:这不用说了。
( 六 ) 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解释:当销售者对你购买的机器进行维修时,如更换了相关部件时,一定要其在三包凭证是进行标注。另外,不要因为品牌机的配置低,而私下与经销商协商更换档次更高的部件,如更换 40G 或 80G 的硬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来机器发生故障时,指定的维修站是不会给予修理的。
( 七 ) 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解释:在实际操作中这一点很难辩别。
( 八 ) 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解释:主要是 CIH 等能够对硬件进行破坏的病毒,造成机器不能正常启动。
( 九 ) 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解释:三无产品是没有三包待遇的。
( 十 )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解释:这条是说如果是人为,意外的破坏造成的损坏,也只能要消费者个人承担责任。
包修与保修的区别
因为国家三包法规定的选购件的三包期限为 1 年,在一年内如有性能性故障时,经销商应该予以换新。不过经销商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自己的商品,便对外宣称是三年保修。注意: “ 包 ” 与 “ 保 ” 的区别,如果你的选购件是三年保修,那么你只能享受国家规定的一年免费的包修服务,第二,三年的保修是需要付费才能保修的。
新品与良品的区别
在三包法实行以前,如果兼容机的部件出现问题时,相关部件可由经销商给予更换良品,也就是能够正常使用的但可能经过维修的部件。但在三包法实行以后,如果相关选购件出现性能性故障时,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新的选购件。 相关凭证的保留
做为消费者,当销售者或维修者为主机进行维修时,我们必须要求其在三包凭证的维修状况中填写相就的说明,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材料,以便我们能够以此来向销售者要求更换新机或退货。
最后说明一点:我们消费者在购买计算机时,千万不要为了省钱,而不要购机发票,因为发票是三包的关键凭证。
‘伍’ 笔记本三包的内容是什么
笔记本三包指的是包修、包换、包退,具体内容如下。
1、包退
7天包退规定的具体细则: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天之内,如果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进行修理。
2、包换
15天包换规定的具体细则: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天之内,如果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3、包修
包修规定的具体细则:产品自售出之日起一段时间内(具体时间由卖家在出售时决定),如果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进行修理。
(5)电脑软件三包扩展阅读:
三包有效期自提货之日起计算。笔记本等电子产品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
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三包
‘陆’ 国家三包对笔记本的规定有哪些
简单说:笔记本有产品质量问题,7天包退,15天包换。超过此期限后,在保修期内,维修诸如不开机、无法进系统使用的功能性故障3次,由维修中心负责更换机器。
详细条例如下: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微型计算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列入本规定《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见附件1)的微型计算机主机、外部设备、选购件及软件(以下简称微型计算机商品)。
第三条 微型计算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本规定是微型计算机商品实行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制定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 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三)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销售商品的质量;
(四)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应当说明微型计算机商品的配置,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质量状况,当面向消费者交验商品;
2. 核对商品商标、型号和编号;
3. 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4. 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三包凭证应当按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三包凭证》(见附件2)的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商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
(五)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不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所述的性能及功能的,或者不合格的微型计算机商品;
(六)随销售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一起赠送的微型计算机商品,应当负责三包;
(七)预装软件、随机销售和随机赠送的软件应当明示软件名称、版本、使用有效期、生产者名称;不得销售盗版软件;不得赠送盗版软件;
(八)销售软件时,应当验证软件介质的完好性;
(九)应当积极主动地与生产者、修理者加强联系,建立用户档案,做好三包服务工作;
(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 修理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修理者应当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维修人员应当具有执业资格,持证上岗;
(二)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软件维护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
(三)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应使用新的、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的部件和元器件;
(四)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用部件和元器件全部用于修理;
(五)接受生产者、销售者的监督和检查;
(六)保持常用维修部件和元器件的储备量,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避免因维修部件和元器件缺少延误维修时间;
(七)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维修记录,记录故障、修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微型计算机商品和维修记录;
(八)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九)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 生产者(微型计算机商品的供货者和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微型计算机商品应当随机配有产品的中文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产品使用说明应按照国家标准GB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和GB5296.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的规定编写;产品使用说明应当明确微型计算机商品硬件、软件的配置和兼容性,明示基本功能的操作程序;三包凭证应当符合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三包凭证》的要求;
(二)应当自行设置或者指定具有维修资质的修理单位负责三包有效期内的修理,并提供修理者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修理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
(三)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合格的、足够的修理配件,满足维修的需求;
(四)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三包有效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维修费用在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不得截留,应当全部支付给修理者;
(五)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培训等技术支持;
(六)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询,并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第八条 微型计算机商品的三包有效期分为整机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见本规定《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第九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果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微型计算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修理、更换。
第十条 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修理者负责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在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主要部件出现故障,应当由修理者负责免费修理或者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第十一条 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见附件3)所列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十二条 售出后第8日至第15日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停止生产时,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十三条 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十四条 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符合第十三条规定的换货条件的,销售者既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也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十五条 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符合第十三条规定的换货条件的,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者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并按本规定《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规定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
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第十六条 微型计算机主机商品符合退货条件时,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将与主机同时销售的显示器、键盘、鼠标器等商品一并退货。
第十七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十八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软件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新的同样软件。更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十九条 性能故障的判断,应当按商品销售时的配置,并在产品使用说明规定的状态下进行。
第二十条 整机换货时,应当提供新的商品。
第二十一条 整机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第二十二条 更换主要部件时,应当使用新的主要部件。更换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记录在维修记录的维修情况一栏中。
1.
整机实行三包法以后,按照国家的规定,
PC
整机的保修期限是
1
年,主要部件
2
年
,
主要部件包括
CPU
,主板,内存,显卡,硬盘,电源。
如果你仔细阅读了三包法具体内容你会发现,三包法规定非常有利于购买品牌机,对兼容机的规定不是很多。三包法中详细规定了主机,外设商品在七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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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如有问题时可退可换,而没有对选购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兼容机)进行相应的规定。主机和外设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销售者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如因销售者既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也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不过三包法中的第十五条规定不是很好,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主机或外设在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时,要求换货的,需要按规定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国家规定的折旧为日
0.25%
,如果你的机器在购买
400
天后出现问题,还没有超过两年,这时如果算折旧的话,已经没有价值了,但是如果按发货票价格退款,倒是很划算,退回的钱即使买一台高性能的主机后,还要有余钱。
在实际的应用中,经销商为了自己的利益,都在钻法律的空子,再加上消费者不了解三包的具体内容,更何况一些专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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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员也不是很了解电脑三包的详细内容,想退货清款,几乎没可能
‘捌’ 应用软件国家规定有三包吗
软件貌似不属于三包政策以内
‘玖’ 请问国家规定的电脑的三包内容是什么
1. 七日内免费包退货
即自您购买之日(以正式购货发票日期为准,下同)起7日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物品出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如您选择整机退货,销售商将按照购买价格(以正式购货发票价格为准,下同)一次性退清货款。
2. 八至十五日免费包换货或修理
即自您购买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笔记本微型机出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如您选择整机更换,销售商将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新商品。
3. 整机一年内维修两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免费包更换
即自您购买之日起一年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笔记本微型机出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且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您可以选择整机更换或故障部件维修。如您选择整机更换,凭认证维修机构提供的修理记录,将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新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