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个人所得税申报换电脑后数据如何备纷
1、首先点击软件左侧的“系统设置”选项。 2、进入系统设置后点击“系统管理”,并选择“备份恢复”中的“备份设置”。 3、选好路径之后点击左上角"备份",提示“数据库备份成功物旁大”就可以了。 4、找到备份启御的路径将备份拷贝到新电脑中,即可在新电脑中恢复备份就可以看到之前的申报记录了。罩竖
② 手机已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怎么导入电脑个人所得税APP
手机的数据是无法导入到电脑的
你可以通过电脑登入你的个人所得税app,里面会同步你的数据
③ 报个税换了电脑咋办
报个税换电脑可以进行迁移,迁移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备份恢复”功能进行迁移。二是通过拷贝客户端数据库方式进行迁移。
如果没有设置数据自动备份,或电脑已损坏不能通过拷贝进行数据迁移可以请办税人员前往办税大厅开通“扣缴客户端数据下载权限设置”,开通后,办税人员通过实名登录和短信验证双重校验即可下载大部分数据。
一、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