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上,且从业人员20人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批发业。从业人员5人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零售业。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200万元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仓储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住宿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餐饮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以下、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小微企业需具备的其他条件。创业贷款中的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上。
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
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