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样认定为是非法经营罪的非法传销行为
传销是指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经营方式,它是成熟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节约成本方便消费者的经营方式。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来讲,概括为四种,即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等形式进行传销的;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锁、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的;采取会员卡、储蓄卡、彩票、职业培训等手段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其他变相传销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
三、坚决取缔,严肃处理:
(一)将传销由公开转入地下的;
(二)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等形式进行传销的;
(三)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锁、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的;
(四)采取会员卡、储蓄卡、彩票、职业培训等手段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
(五)其他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
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认定并进行处罚。对利用传销进行诈骗,推销假冒伪劣产品、走私产品以及进行邪教、帮会、迷信、流氓等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贰’ 传销的类型有哪些
国务院在2005年8月10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该条例从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至今仍然是有关传销的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专门法律法规。该法规规定,传销分为三种类型。

‘叁’ 怎样做到双赢什么是双赢营销
营销学这样认为,双赢是成双的,对于客户与 企业来说,应是客户先赢企业后赢;对于员工与企 业之间来说,应是员工先赢企业后赢。双赢强调的 是双方的利益兼顾,即所谓的赢者不全赢,输者 不全输。这是营销中经常用的一种理论。多数人 的所谓的双赢就是大家都有好处,至少不会变得更 坏。 双赢模式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和合思想 与西方市场竞争理念相结合的产物。在现代企业经 营管理中,有人强调和谐高于一切,有人提 倡竞争才能生存,而实践证明,和谐与竞争的 统一才是企业经营的最高境界。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也是协作经济,是社会化 专业协作的大生产,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 运作中,竞争与协作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近年 来,很多学者提倡合作竞争,提出了竞合 概念、双赢模式,旨在说明企业之间团结合 作,在竞争中共同创造价值,才能在现代经济条件 下共同取得前所未有的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一是:产品技术同质化,同类企业雨后春笋般出生,加剧行业的市场竞争;
二是:企业与企业的竞争,不择手段的争夺客户资源;
10、厂家对产品市场是否有广告投入?经销商考问厂家不要停留在语言上,还要进行有效调查,这样才能去掉假象,抓到问题的实质。
经销商花大力气找水源,要抱着厂商合营,共同创业,荣辱于共,厂商一家的正确态度,否则就会发现经销商单方面成为赢家,或者厂家单方面成为赢家,如此以来,厂商两家陷入利益相争圈。争夺利益的结果只能是相互猜忌,互施计谋,失去信任。厂商双方误时、误工,双方以不欢而散而告终。
双赢营销是站在对方角度上,协统双方做营销。经销商十项考问厂家,厂家也要追问经销商。
企业要发展,品牌要成长,而企业自身面对行业市场竞争环境,也乐观不起来。企业一方面忙产品研发、生产,一方面又要忙于产品市场。企业招商逐渐成为企业第一要务。招到好经销商,企业产品市场稳定发展,品牌也得以成长,企业才能发展。相反呢?市场要乱品牌受损,企业利益无法保障,经销商利益也同时无法保障。企业也会有感慨式抱怨,有水源,也未能水到渠成总结企业招商的经验,企业对经销商也须十项责问。
‘肆’ 我国法律关于传销的规定
我们法律中关于传销的规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中,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什么是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扩展阅读
《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中规定坚决取缔,严肃处理:
(一)将传销由公开转入地下的;
(二)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等形式进行传销的;
(三)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锁、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的;
(四)采取会员卡、储蓄卡、彩票、职业培训等手段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
(五)其他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
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认定并进行处罚。对利用传销进行诈骗,推销假冒伪劣产品、走私产品以及进行邪教、帮会、迷信、流氓等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网络—《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